《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书名:三因极一病证方论朝代:宋作者:陈言时间:公元1174年

[卷之十二] 九虫例

    九虫者,一曰伏虫,长四分,为群虫之长;二曰白虫,长一寸,相生至多,其母长至四 五丈,则杀人;三曰内虫,状如烂杏,令人烦满;四曰肺虫,其状如蚕,令人咳;五曰胃虫 ,状如虾蟆,令人吐逆呕哕;六曰弱虫,状如瓜瓣,令人多唾;七曰赤虫,状如生肉,令人 肠鸣;八曰蛲虫,至微细,状如菜虫,居洞肠间,多则为痔漏痈疽诸疮,无所不为;九曰蛔 虫,长一尺,贯心则杀人。又有尸虫,与人俱生,状如犬马尾,或如薄筋,根据脾而居,长三 寸许,大害于人。然多因脏虚寒劳热而生,治之各有方。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