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五虚五实攻补悬绝法二十
虚者补之,
实者泻之,虽三尺之童,皆知之矣。至于
五实五虚,岂可以泛泛
虚实
用药哉?《
内经》明言其状,如俗工不识何?此二证所以见杀于委靡之手也。坐视人之死,
犹相夸曰∶“吾药稳。”以诳病家。天
下士大夫亦诚以为然,以诳天下后世,岂不怪哉!夫一身犹一
国也。如寻邑百万围昆阳,此五实证也,故萧王亲犯中原而笃战。如河内饥,而又经火灾,此
五虚证也,故汲黯不避矫诏而发仓。此可与达权知变者论,不可与贪常嗜琐者说也。
故曰∶庸人误天下,庸工误病患,正一理也。
《内经》曰∶五实者死,五虚者亦死。夫五实
者,谓
五脏皆实也;五虚者,谓五脏皆虚也。腑病为阳,易治而鲜死;脏病为阴,难治而多死。
《经》明言∶脉盛,
皮热,
腹胀,
前后不通,
闷瞀者,五实也。脉盛为心,皮热为肺,腹胀
为脾,前后不通为肾,闷瞀为肝,五脏皆实之证也。五虚者反是∶脉细,皮寒,
气少,泻利
前后,
饮食不入者,五虚也。脉细为心,皮寒为肺,气少为肝,
泄利前后为肾,饮食不入为脾,此
五脏皆虚之证也。夫五实为五脏俱太过,五虚为五脏俱不及。《内经》言此二证皆死,非谓
必死也,谓不救则死,救之不得其道,亦死也。其下复言∶将粥入胃则虚者活,身汗
后利则实者
活,此两证自是前二证之
治法也。后人不知是治法,只作辨验生死之断句,直谓病患有此则生
,无此则死。虚者听其浆粥自入胃,实者听其
自汗自利,便委之死地,岂不谬哉?夫浆粥入
胃而不
注泄,则
胃气和,胃气和则五虚皆实也,是以生也;汗以泄其表,利以泄其里,并泄
则上下通,上下通则五实皆启矣,是以生也。此二证异常,却不宜用。班氏所谓有病不服药
之言,盖其
病大且笃故也。
余向日从军于江淮之上。一舟
子病,予诊之,乃五实也。余自幼
读
医经,尝记此五实之证,竟未之遇也。既见其人,窃私料之,此不可以常法治,乃可大作
剂而下之。殊不动摇,计竭智穷,无如之何。忽忆
桃花萼丸,顿下七、八十丸,连泻二百余
行,与前药相兼而下,其人昏困,数日方已。盖大疾之已去,
自然卧憩,不如此,则
病气无
由衰也。徐以调
和胃气之药,粥日加,自尔平复。
又尝过鸣鹿邸中,闻有人呻吟声息,瘦削痿然无力。余视之,乃五虚也,余急以
圣散子,二服
作一服。此证非三钱、二钱可塞也。续以
胃风汤、
五苓散等药,各大作剂,使
顿服,注泻方
止,而浆粥入胃,不数日,而其人起矣。
故五虚之受,不加峻塞,不可得而实也。彼庸工治
此二证,草草补泻,如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竟无成功,反曰∶虚者不可补,实者不可
泻。此何语也?吁!不虚者强补,不实者强攻,此自是庸工不识虚实之罪也。岂有虚者不
可补,实者不可泄之理哉?予他日又思之∶五实证,汗、下、吐
三法俱行更快;五虚证,一
补足矣!今人见五实证,犹有塞之者,见五虚证,虽补之而非其药。本当生者,反钝滞迁延
,竟至于死耳!夫圣散子有
干姜,寻常泻利勿用,各有
标本;
胃风、五苓有桂,所以
温经散
表,而
分水道。圣散子之涩燥,胃风、五苓之能分,皆辛热辛温之剂也,俗工往往聚讪,以予
好用寒凉,然予岂
不用温补?但不遇可用之证也。
谤喙。咸欲夸己以标名,从谁断之?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