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外伤治法
凡一切刀器所伤,用
风化锻石一斤,
龙骨四两,二味为细末,先于端四日,采下
刺蓟菜,于端午日五更合捣,和成团子,中间穿眼,悬于背
阴处,
阴干,捣罗为末,于疮上
掺贴。亦得
里外疮,并诸杂疮皆效。
凡犬咬蛇伤,不可便贴
膏药及
生肌散之类。《
内经》云∶先治
内而后治外可也。先当用
导水丸、
禹功散之类。可泻惊恐不散、毒瓦斯。或泻十余行,实时痛
减肿消,
然后可用膏药生肌散之类,敷之则愈矣。
凡一切虫兽所伤及背疮肿毒,杖疮发,或透入里,可服
木香槟榔丸七、八十丸,或至
百余丸,
生姜汤下五、七行,量
虚实加减用之。《经》曰∶先治内而后治外是也。
凡落马坠井,因而打扑,便生心恙,是痰涎散于上也。《内经》曰∶所谓因气动而病生于外。宜
三圣散,空心服之。如本人虚弱瘦瘁,可用圣独散吐之;后服安魄之药,如
定志丸之类,
牛黄、
人参、
朱砂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