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门事亲》
书名:儒门事亲朝代:金作者:张从正时间:公元1127年—1279年

[卷十一] 外伤治法

    凡一切刀器所伤,用风化锻石一斤,龙骨四两,二味为细末,先于端四日,采下 刺蓟菜,于端午日五更合捣,和成团子,中间穿眼,悬于背阴处阴干,捣罗为末,于疮上 掺贴。亦得里外疮,并诸杂疮皆效。 凡犬咬蛇伤,不可便贴膏药生肌散之类。《内经》云∶先治 内而后治外可也。先当用导水丸禹功散之类。可泻惊恐不散、毒瓦斯。或泻十余行,实时痛 减肿消,然后可用膏药生肌散之类,敷之则愈矣。 凡一切虫兽所伤及背疮肿毒,杖疮发,或透入里,可服木香槟榔丸七、八十丸,或至 百余丸,生姜汤下五、七行,量虚实加减用之。《经》曰∶先治内而后治外是也。 凡落马坠井,因而打扑,便生心恙,是痰涎散于上也。《内经》曰∶所谓因气动而病生于外。宜 三圣散,空心服之。如本人虚弱瘦瘁,可用圣独散吐之;后服安魄之药,如定志丸之类,牛黄人参朱砂之属。

知识点:

京ICP备130018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