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病机
诸风掉眩,皆属于肝。
甲乙木也,
木郁达之。
诸寒收引,皆属于肾。
壬癸水也,
水郁泄之。
诸
气郁,皆属于肺。
庚辛金也,金郁折之。
诸湿肿满,皆属于脾。
戊己土也,
土郁夺之。
诸痛痒疮疡,皆属于心。
丙丁火也,
火郁发之。
诸热瞀,皆属于火。
诸厥固泄,皆属于下。(下,谓
下焦,肝
肾气也。夫守司于下,肾之气也。
门户束要,肝之气
也。故厥、固、泄、皆属下也。厥谓
气逆也。固谓禁固也。满气逆上行,反谓固不禁,出入
无度,
燥湿不恒,皆由下焦主守也。)
诸痿喘呕皆属于上。(上,谓
上焦心
肺气也。炎热薄烁,承热分化,肺之气也。
诸禁鼓栗,
如丧神守,皆属于火。热之内作。
诸
颈项强,皆属于湿。
太阳伤湿。
诸逆冲上,皆属于火。炎上之性用也。
诸胀腹大,皆属于热。
热郁于内,
肺胀于上。
诸躁狂越,皆属于火。热盛于胃及
四末也。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阳
内郁而阴行于外。
诸病有声,鼓之如鼓,皆属于热。
诸
热肿,
疼酸惊骇,皆属于火。
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
反戾,筋转也。水液,
小便也。
诸病水液,澄沏清冷,皆属于寒。上下所出,及吐出、溺出。
诸呕吐酸,
暴注下迫,皆属于热。
故《大要》曰∶谨守
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必先
五胜,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此之谓也。五胜,谓
五行更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