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脉证死生论
医者。所以治人之生者也。未知死。焉知生。知死之无可救药。则凡稍有一毫之生机。自宜多方调治。以挽
回之。欲辨死生。惟明脉证。
高士宗以
吐血多者为
络血。吐血少者为
经血。谓吐多者病轻。吐少者病重。而
其实经散为络。络散为
孙络。如干发为枝。枝又有枝。要皆统于一本也。以
经络之
血分轻重。实则分无可
分。医旨又谓
外感吐血易治。
内伤吐血难疗。
三指禅谓
齿衄最轻。
鼻衄次之。
呕吐稍重。咳咯
唾血为最重。
谓其病皆发于
五脏。而其血之来最深。不似呕吐之血。其来出于胃间。犹浅近也。此如仲景
近血远血之
义。以此分轻重。于理尚不差谬。第鼻衄呕吐血。虽近而轻。而吐衄不止。亦有
气随血脱。登时即死者。咳咯
唾血虽远而重。亦有一哈便出。微带数口。不药可愈者。仍不可执以定死生矣。夫载气者。血也。而运血者。
气也。人之生也。全赖乎气。
血脱而气不脱。虽危犹生。一线之气不绝。则血可徐生。复还其故。血未伤而气
先脱。虽安必死。以血为魄。而气为魂。魄未绝而魂先绝。未有不死者也。故吾谓定
血证之死生者。全在观
气之平否。吐血而不
发热者易愈。以荣虽病而卫不病。阳和则
阴易守也。发热者难治。以血
病气亦蒸。则
交相为虐矣。吐血而不
咳逆者易愈。咳为气呛。血伤而气不呛。是肾中之水。能纳其气以归根。故易愈。若
咳不止。是血伤火灼。
肾水枯竭。无以含此
真气。故
上气咳逆为难治。再加
喘促。则阳无所附矣。
大便不溏
者。犹有转机。可用
滋阴之药。以养其阳。若大便溏。则上越
下脱。有死无生。再验其脉。脉不数者易治。以其
气尚平。脉数者难治。以其气太疾。浮大革数而无根者。虚阳无根据。沉细涩数而不缓者。
真阴损失。皆为难
治。若有一丝缓象。尚可挽回。若无缓象。或兼代散。死不治矣。凡此之类。皆是
阴血受伤。而
阳气无归。故主
不治。若阴血伤。而阳气不浮越者。脉虽虚微迟弱。亦不难治。但用
温补。无不回生。盖
阳虚气弱者易治。惟
阴虚气不附者为难治。所谓血伤而气不伤者。即以气之不伤。而知其血尚未尽损。故气犹有所归附。而
易愈也。气之原委。吾于
水火血气论已详言之。参看自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