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能食而肌肉消瘦辩
胃乃受纳之腑,脾为转运之官,故水谷入胃,得
脾气之转输,而后能充实于
四肢,资养于
肌肉。胃为
阳,脾为阴,脾与胃以膜相连,
阴阳相交。如能食而瘦者,阳与
阴绝也。夫
阳明不从
标本,从
太阴中见之
化。阳明乃
燥热之腑,不得太阴之
湿化,则悍热之气更盛;脾不得禀
水谷之气,则太阴之气愈虚。是以胃
中热
则
消谷善饥,
脾气虚则肌肉日瘦,盛者愈盛而虚者愈虚,渐至
五有余而二不足,则死不治矣。夫
人参、甘
草、
半夏、
橘皮、
生姜之类,乃助胃之品也;
白术、
苍术、
山药、黄、浓朴、
茯苓、
干姜、
大枣之类,乃
助脾之品也;
枳实、
黄连、
大黄、
石膏、
麻仁、
芍药之类,乃抑胃之药也。经言强者抑之,弱者扶之。不
知药性之所主,不分强弱之资抑,是以强者仍强,而弱者仍弱矣。《阳明篇》曰∶
胃气生热,其阳则绝。又
曰∶浮则胃气强,其脾为约,
麻仁丸主之。此阳与阴
绝,而用抑强之法也。
张开之曰∶此
外因之新病,故止用抑强之法。如病久而
肌肉消瘦者,当以助脾之药为君,宜胃之药为
臣,使胃气与脾气相通,泻胃之药为佐,斯为
正治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