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利论
(古文作利,今文作痢。)
夫利有
三因∶因于
外感风寒暑湿,而为
下利脓血者,有死有生,有气有血,宜补宜泻,宜寒宜热,具
在《
伤寒论》、《
金匮要略》及《千金》
诸方,各宜随证而分别治之。又有阳中雾露之气,
阴中混浊之邪,
血凝自下,状如豚肝,
阴阳俱厥,
脾气孤弱,
五液注
下,
下焦不阖,清便
下重,令便数难,脐筑湫痛,命将难全,详论《辨脉篇》中。此
外因之
下利也。有因
食饮不节,
起居不时,阴受之而入
五脏,则填满闭塞,下为
飧泄,久为肠,此
内因之下利也。有因于
奇恒之下利者,乃
三阳并至,
三阴莫当,积并则为惊,病起
疾风,至如霹雳,
九窍皆塞,
阳气滂溢,干
嗌
喉塞,并于阴则上下无常,薄为肠,其脉缓小沉涩,血温
身热死,热见七日死。盖因阳气偏剧,
阴气
受伤,是以脉小沉涩。此证急宜
大承气汤泻阳
养阴,缓则遂成不救。医者不知奇恒之因,见
脉气和缓,而用
平易之剂,又何异于
毒药乎?予故曰∶服
平和汤而愈者,原不死之病,勿药亦可;服平和汤而后成不救者,医之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