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理例》
书名:外科理例朝代:明·嘉靖二年作者:汪机时间:公元1368-1644年

[卷一] 论蜞针五十二

    蜞针吮出血。可施于轻小症候。若积毒在脏腑。徒竭其血干外无益。一儿二岁赤轸。取 大蜞数条吮其血。轸消。予曰。非治也。三日大热而死。盖血去。气不能独居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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