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校正《灵枢·经脉篇》经文
起于
大指次指之端。
《
脉经》此下有“外侧”二字。案∶经于诸
指端,皆不言何侧。然以穴求之,则《脉经
》亦得。
入肘
下廉。
《脉经》“入”上有“上”字,两通。“下”作“外”。案∶
阳明行身之前,不应入肘
下廉。
本经肘穴,正当肘
外廉,不在下廉,当从《脉经》改正。
从
缺盆上颈贯颊。
《脉经》“盆”下有“直入”二字。案经于脉之从此伏行者,通谓之入。本经自
巨骨至
天鼎
无穴,明系缺盆上颈之次,是伏行也。若如今本,似缺盆以前浮行而上颈,于
经隧穴道不合
。
入下齿中。
《脉经》“齿”下有“缝”字。马注及卷三
寒热篇注引皆同,是明时经文尚不误。
颈肿。
《脉经》“颈”作“”。案∶《素·至
真要大论》
少阴在泉,民病
齿痛肿。新校正
引《
甲乙经》亦作“”。盖
目下曰,本经脉挟
鼻孔,正当目下,故有肿一症。若缺盆上颈
之次,脉已伏行,不得复有肿症。
起于鼻之交中。
《素》
五脏生成、
平人气象注两引皆无“之”字。案∶有“之”字则似,“交”二字
,为脉次之名。详马注云∶起于鼻之两旁
迎香穴,上行而左右相交于中。则经原不衍。
上入齿中。
《脉经》作“入上齿中”,与
手阳明入下齿中相对。案∶上齿属
足阳明,下齿属手阳明
,经有明文。若混言齿中,则上下莫辨。且本经自鼻至齿至口,明系下行,何得云上入?
起于胃口,下循腹里。
《脉经》“口”字在“下”字之下。《素·五脏生成》注引同。马注亦云∶起胃下口,
循腹里,则经本不误,传写倒之。
以下
髀关。
王注《素·
五脏生成篇》
引无“关”字。
下廉三寸而别,下入
中指外间。
《脉经》“廉”作“膝”。“别”下有“以”字。案∶本经自中指内间分支至外间,不
得云
下廉。马注正作下膝,则经文本不误。盖上一支入膝髌中,此支不入髌中,而从膝浮行下三
寸而别也。“以”字根据此篇通例应有。
善呻
数欠。
《脉经》“呻”作“伸”。盖以善伸数欠为一症也。《礼记》云∶君子欠伸。若呻为肾
病,不应属胃。
则
恶人与火。
《素》脉解及
阳明脉解“则”下皆有“厥”字,义长当补。
心欲动,独闭户塞牖而处。
《脉经》“欲”字在“动”下,属为句,无“塞”字。《素·阳明脉解》同。盖古本《
灵枢》如是。且《脉解》不释“心动”二字,是上属“惊”字为说。
甚。
《素·脉解》于“病至”作“甚”,“甚”作“病至”,与此互异。释经文当从脉解改
正。
盖“闭户牖”以上,为
卫气自虚之症;“上高”以下,为卫气大实之症。实者病也。如今本
则不可通。
口唇胗。
《脉经》“胗”作“紧”。案口属筋病,与脉病不干。“”当为“”,谓口生
疮,
与
唇胗同为疡症。本俗书,古无口旁,此经原文必作,盖即之省,浅人误认之耳!紧
即瘕之假,谓
唇疮胗紧,两通。详余所撰《证原》中。
大腹水肿。
案此经皆论
症状,不及
病因,何独于此言
水肿也?《素·脉解》云∶所谓客
孙络,则头
痛、
鼻鼽、腹肿者,阳明并于上,上者则其孙络
太阴也,故
头痛、鼻鼽、腹肿也。彼文是释大
腹肿,而无“水”字,亦可见此经衍也。写者以
水气门中有大腹水肿之名,因致举烛之误。
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
《脉经》作“得酸与热,则快然而食”。泉案∶“后”与“酸”偏旁
相似;“气”或作
“”,与“热”相似;“衰”与“食”下截相似。故致抵牾。
心下急痛。
《脉经》此下有“
寒疟”二字,疑衍。
不能卧。
《脉经》作“好卧
不能食肉
唇青”八字。案∶
胃病则不能卧,
脾病则好卧。以此论之,
《脉经》是也。余义未详。
股
膝内肿。
《脉经》“肿”作“痛”,义长。案∶肿,卫病;痛,荣病。
所生病下,不应错出卫病
之症,当从《脉经》改正。
出肘内侧两筋之间。
《脉经》“筋”作“骨”。
入缺盆。
《脉经》此下有“向腋”二字,义匝。
颊肿颈颔肩肘臂外后廉痛。
《脉经》“颊肿颈颔”四字作“颔肿颈”。案∶《脉经》之文,合于
脉道行次,当补
“”字,改“颔”字。
下
挟脊贯臀。
《脉经》作“下会于
后阴,下贯臀”。案∶本经所生病中有痔,痔为后阴病,经有生于
后之
阴症,必有会于后阴之脉。本篇云∶
足太阳之正,其一道下尻五寸,别入于肛。与《脉经》
文合。此经不应脱去,此脉当从《脉经》改正。
头囟
项痛。
《脉经》“囟”作“脑”,“项”作“顶”。案∶以本经从巅入络脑论之,《脉经》义
长。如马本则项痛一症,与下复,非也。
气不足则
善恐。
《素·脉解》作“
少气善怒”,是气不足,与善恐当平列,“则”字衍也。自
饥不欲食
以下至此,皆为气不足所生,何独一善恐也?当从脉解削正。
是为
骨厥。
《脉经》“骨”作“肾”。
循
胸中。
《脉经》无“中”字。案本篇通例,凡言循者,皆系浮行之脉。若胸中则为脉道伏行之
次,当注云若入,不当云循也。经无“中”字,显然。马注亦无“中”字。
布
膻中。
《脉经》“布”作“交”。案∶马注亦作“交”。则经本不误,否则上言布,下言散,
岂不义复。
以屈下颊至。
《脉经》“颊”作“额”。案本经从
耳上角而下,自额至,其势顺;自颊至,其势
逆。
且经果有此环回之脉,亦当云以屈下颊,复上,不得如是立文也。急当从《脉经》改正。
下
大迎,合
手少阳,抵于。
《脉经》引此有二文∶一作“上迎手少阳于巅”,一本与此同,但无“抵”字。案马注
亦无
“抵”字,则经本不衍,当削正。至“上迎手少阳于巅”,揆之穴道甚合。盖在
阳白、眼隼
、
目窗、
正营、
承灵、
脑空之次,于马本较备,必当从《脉经》改正。
入
小指次指之间。
《脉经》“间”作“端”,义长。盖小指次指即
无名指,非是两指,不当云“间”。
还贯
爪甲,出
三毛。
《脉经》“贯”下有“入”字。案“三毛”无义,根据
足厥阴经经文,当为
丛毛。
颔痛。
《脉经》作“角额痛”。袁校本作“
头角痛,额痛”。案∶本经自
颊车下颈,不及颔,
不当
有颔痛一症。其支脉自目兑上迎手少阳于巅,必过额无疑,应有额痛一症,《脉经》义长
。至“头角痛”三字,即上“头痛”二字之异文,但
三阳惟
太阳居头之正,得专称头痛,少
阳止经头角,自当
云头角痛,不当混言头痛也。
循
股阴入毛中。
《脉经》“阴”字在“入”字下。案本篇之例,或曰
前廉、后廉,或曰内侧、外侧,内
廉、外廉,从无以
阴阳立
名者。根据例当云∶循股
内廉”,以上文已云“上内廉”,故省其文曰“循股”。当从《脉
经》更正。
则
津液去皮节,津液去皮节者则
爪枯、
毛折,毛折者则毛先死。
《
难经》“则津液去”句,“皮节津液去皮节者”八字,作“津液去则皮节伤,皮节伤
者”
十一字。《脉经》同。“爪”字《难经》作“皮”。《脉经》与经同。“毛先死”《难经》
与经同,《脉经》作“气先死”。案∶“津液去皮节”无义,《难经》为长。若爪则足厥阴
之候,非
手太阴之候,不当列此。即《难经》“皮”字,亦与上“皮伤”义复。以经文单承
“
毛折”二字推之,“爪枯”二字当为衍文。“毛先死”与“毛折”义复。以下四段经文例
之,则作“气先死”为的,且与上“气不荣则
皮毛焦”允协。又案∶上文已云“
皮毛
焦”,此文复云“皮节伤”,何于皮独详也?古人恐无此重复文法。“皮节”当为“
肢节”
之误。“肢”古或作“支”,与“皮”形似,故误。
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髦色不泽,故其
面黑如漆柴者。
《脉经》“则脉不通”四字下有“少阴者心脉也,心者脉之合也”十二字。
《难经》与经同。《难经》“髦色不泽”作“
色泽去”,无“髦”字。案∶以上下四节经文
例之,则十二字当有。此十二字,是释经文以脉不通,候少阴
气绝之故,无者传写脱之耳!
“髦”字衍。《素·
六节脏象论》云∶“心,其华在面,其充在
血脉”,是候心者当在面与
脉。色不泽谓
面色黑,与“故”字紧接,下若有“髦”字,则谓髦发之枯,非谓面色之黑矣
。故其以下八字,接得上否?且髦为手太阴之候,何得列此?
则脉不荣
肌肉唇舌者。
《难经》、《脉经》并作“则脉不荣其,口唇者”,义长。如马本则上下皆不圆,且舌
为足厥阴之候,非
足太阴之候,自是“口”字之误。
则
舌萎。
《难经》、《脉经》并无“舌萎”二字。案∶当从彼削正,义见前。
故骨不濡,则肉不能着也。
《脉经》“着”下有“骨”字。案∶《难经》云“肉不着骨”,是。经文固有“骨”字
。
则
筋绝。
《脉经》“绝”作“缩”,义长。
聚于
阴气,而脉络于
舌本也。
《难经》、《脉经》“气”并作“器”。王注《素·诊要经终论》引亦同。《难经》无
“脉”字,义长。
则
筋急,筋急则引舌与卵,故唇青。
《脉经》“急”上并有“缩”字,《难经》同,义长。《难经》无“唇青”二字。案∶
唇为
足太阴之候,非足厥阴之候,虽青色属
厥阴,而此篇通例,皆纪经不纪色,其为衍文无疑。
起于腕上分间,并太阴之经。
《脉经》“腕上”作“
腋下”。“间”字下有“别走阳明,其支者”七字。案∶
列缺穴
在腕
间寸半,不在腋下,疑《脉经》误。意者其正络出腋下,其
支络之直入
掌中,散入于
鱼际者
,乃为列缺欤!然鱼际与列缺位不相当,阙疑可也。(案∶以他络例之,别走太阴,当从《脉
经》次于此。)
取之去腕半寸,别走阳明也。
《脉经》“半寸”作“一寸半”,无“别走阳明也”五字。案考古
针灸家说,列缺穴在
腕间
寸半,于此知经文误倒也,当从《脉经》改正。《脉经》“别走阳明”在“腕上分间”下,
故于此无之。
虚则为头强。
《脉经》“头强”作“
烦心”。案∶
手心主脉并无至头者,不得有头强一症。且头强是
项筋
所生,当属
足太阳,列此非也。若“烦心”,则于经“络
心系”三字允协,当从《脉经》改
正
去
内踝五寸。
《脉经》“踝”下有“上”字。案∶据马注,则经文本有“上”字,今本传写脱之耳!
实则
挺长。
《脉经》“长”下有“热”字,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