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相气十法提纲
大凡
望诊。先
分部位。后观
气色。欲识
五色之
精微。当知十法之纲领。十法者。
浮沉清浊微甚散抟泽夭是
也。何谓浮沉。色显于
皮肤间者。谓之浮。隐于皮肤内者。谓之沉。浮者。病在表。沉者。病在里。初浮而后沉者。
病自表而之里。初沉而后浮者。病自里而之表。此以浮沉分
表里也。何谓清浊。清者
清明。其色舒也。浊者
浊暗。其色惨也。清者病在阳。浊者病在阴。自清而浊。
阳病入阴。自浊而清。阴病转阳。此以清浊
分阴阳也。
何谓微甚。色浅淡者谓之微。色深浓者谓之甚。微者
正气虚。甚者
邪气实。自微而甚。则先虚而后实。自甚
而微。则先实而后虚。此以微甚分
虚实也。何谓散抟。散者疏离。其色开也。抟者壅滞。其色闭也。散者病近
将解。抟者病久渐聚。先抟而后散者。病虽久而将解。先散而后抟者。病虽近而渐聚。此以散抟分久近也。
何谓泽夭。气色滋润谓之泽。气色枯槁谓之夭。泽者主生。夭者主死。将夭而渐泽者。
精神复盛。先泽而渐
夭者。血气益衰。此以泽夭分成败也。盖十法者。辨其色之气也。五色者。辨其气之色也。气者色之变。色者
气之常。气因色而其理始明。色因气而其义乃着。气也色也。分言之。则精微之道显。合观之。则病症之变
彰。此气色之提纲也。经曰。相气不微。不知是非。属意弗去。乃知新故。其是之谓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