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诊肉望法提纲
经言肝主身之
筋膜。脾主身之
肌肉。肉之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
分肉之间。谷之会。以行营卫。以会
大气。圣人于此。不啻三致意焉。且脾胃属土。其充在肌。故观肌肉之消长。可知脾胃之
盛衰。夫脾者。
孤脏
以灌四旁者也。胃者。
五脏六腑所禀气者也。
诊脉虽以
胃气为本。观形当以肌肉为先也。若夫形肉已脱。
九候虽调。圣人不曰可生。而曰犹死。则是肌肉之消长。尤关胃气之有无矣。诊之之法。其可不讲乎。析而
言之。如形充而
大肉坚而有分者肉坚。肉坚则寿矣。形充而大肉无
分理不坚者肉脆。肉脆则夭矣。肥
而泽者。血气有余。肥而不泽者。血有余。
气不足。瘦而无泽者。血气不足。瘦而泽者。血不足。气有余。肥者耐
寒。瘦者耐热。肉瘦削者
脾虚。肉壅肿者
脾实。肉
蠕动者
脾病热。肉者
脾中风。筋惕肉者
阳虚。食减
肉消者意损。瘦削干黑者。
肉极之证。肉宛弱者。
肉痿之征。肉上粟起者。寒客
皮肤。
肌肤不仁者。邪入络
脉。肌肉充盛者。
形气有余。肌肉消减者。形气不足。
肥人肉如棉絮者。谓之无气。妇人肌若鱼鳞者。谓之带
下。
骨痛肉枯者。寒胜其热。烂肉腐肌者。热胜其寒。
疳病形容羸瘦者。症起肠胃之内。
瘅疟肌肉消烁者。邪
舍分肉之间。
脱肉者死。破者死。
大肉陷下。
大骨枯槁者皆死。肌肉不滑泽。肉满
唇反者。肉先死。疠风割
切不痛者。肉先死。肉痿软。唇反。
人中满者。肉先死。此皆肌肉之诊也。由是约而言之。当以坚脆诊寿夭。以
肥瘦诊血气。以有泽无泽诊盛衰。以消减壅肿诊
虚实。八者交推。则诊候之法备。而肌肉之证明。所谓肌
者。
四肢间附骨之肉也。者。肘膝后如块之肉也。曰曰谷。则以血之
流注。如水之流注。
水注川曰。注
曰谷也。若夫形盛脉细。
少气不足以息者危。形瘦脉大。
胸中多气者死。是又合脉以观之。因症以辨之。
审其顺逆。而判其吉凶矣。大凡
诊法。皆当错综相参。非独诊肌云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