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五色十法合参
望诊之法。
五色交错。已述于前。十法合参。当讲于后。盖察其
气色。分其生克。固知其病之顺逆。症之从违
矣。由是参以
浮沉之法。则知其病之
表里。参以
清浊之法。则知其病之
阴阳。参以
微甚之法。则知其病之
虚实。参以
散抟之法。则知其病之
远近。参以
泽夭之法。则知其病之成败。而又合气色言之。如色赤者。热
也。赤而微者。
虚热也。赤而甚者。
实热也。微赤而浮者。虚热在表也。微赤而沉者。虚热在里也。甚赤而浮者。
实热在表也。甚赤而沉者。实热在里也。若更合清浊而言。则知其病之
脏腑矣。合散抟而言。则知其病之
轻重矣。合泽夭而言。则知其病之吉凶矣。而凡
五官六部。与夫
四时五色。皆可错综参观。夫如是。病之传
变。不亦昭然乎。虽然。病情深奥。望法
精微。间有隐于此而显于彼者。其病盖又有遁情焉。故必
参伍于脉
症。错综于声音。察之至精。问之至确。
然后决其病焉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