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治法] 临病患问所便论
病者之爱恶苦乐,即病情
虚实热之征。医者
望色切脉而知之,不如其自言之为尤真也。
惟病
明明为医者言之,则医者正可因其言,而知其病之所在以治之。乃不以病患自知之真,对症
施治,反执己之
偏见,强制病患,未有不误人者。如《
伤寒论》中云∶能食者为
中风,不能
食者为
中寒。则
伤寒内中风之症,未尝禁其食也。乃医者见为伤寒之症,断不许食。凡属感
证,皆不许其食。甚有病已半愈,
胃虚求食,而亦禁之,以至因饿而死者。又《伤寒论》云
∶欲饮水者,稍稍与之。盖
实火烦渴,得水则解,未尝禁冷水也。乃医家凡遇欲冷冻
饮料之人,
一概禁止。并有
伏暑之病,得
西瓜而即愈者。病患哀求欲食,亦
断绝不与,至烦渴而死。如
此之类,不可枚举。盖病者之性情
气体,有能受
温热者,有能受寒凉者;有不受补者,有不
禁攻者,各有不同。乃必强而从我意见,况医者之意见,亦各人不同,于是
治病之法,无一
中肯者矣。《
内经》云∶临病患问所便。盖病患之所便,即病情真实之所在。如身大热,而
反欲热饮,则
假热而真寒也;身
寒战,而反欲
寒饮,是
假寒而真热也。以此类推,百不失一。而世之医者,偏欲与病患
相背,何也?
惟病患有所嗜好,而与病相害者,则医者宜开导之。如其人本喜酸,或得嗽症,则酸宜忌;
如病患本喜酒,得湿病,则酒宜忌之类。此则不可纵欲以益其疾。若与病证无碍,病患之
所喜,则从病患之便,即所以治其病也。此《内经》
辨证之精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