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台玉案》
书名:丹台玉案朝代:明作者:孙文胤时间:公元1637

[卷之一] 先天脉镜论云

    夫脉之胃气者何气也一阳之气升于土中者是也。为先天之气物之所赖以生者此也。而人 不自知 和缓拟之。吾以口中吹出重气拟之。又以软而滑者拟之此亦无可拟之中。而强拟 其略相似者以示人也。 夫诊脉下指之时。须观胃气为主。若此部得其中和。则此部无病。或云独大者病。独小 者病 也。今若以小者配大者。不去凉二部之热。而反来温一部之寒。吾恐如抱薪救火。而反伤其 一部中和之体。可不损人之天年者矣。故当以胃气为主者是也。 夫诊脉法。固以胃气为主。而胃气之取法。前言备之矣。乃指下浑浑缓缓。无形之可碍 者是也。但觉有形。便是六淫阻滞。就可认之为病脉也。须大小缓急不同。乃六淫之体性有不同 耳。自与中和胃气大相悬隔。苟若以邪为无形。则气血以自通畅流行。乃正气而非邪气。何 病之有哉。既言为邪必有形也。但在人察识之力体认之真以何经用何药而不眩。而或二或三 之真见真知。而在阳分者。而用阳分之药。血分者而用血分之药。浮沉不失升降无瘥。轩岐之旨 斯得矣。又云一阳一阴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病。信哉言乎(此论当与后篇病在中不实不坚 夫诊脉之时须要澄心静虑。一毫事务不可杂扰然。又调停息气。初下指必须轻手于皮毛之 间。消息其所以然也。次以按至血脉。消息其所以然。三按至肌肉之分。消息其所以然。四 又按至筋之分。消息其所以然。五又按至骨之分。消息其所以然。此五等消息之方。得其详 也。盖皮毛肺之分。阳中之阳也。其形如此。血脉之分。阳中之阴也。其形如此。肌肉脾之 分。胃气分也。筋乃肝之分。阴中之阳是也。其形如此。骨乃肾之分。阴中之阴是也。其形如此。 夫一部之中五行具焉。五行之中阴阳分焉。阴阳之间胃气存焉。其胃气若桃李木夹中之仁。分之 两片。两片之中有穿一线。其线即胃气也。所赖以生生之机者此也。所赖以为化化之妙者此也。 夫六部须各具五行之性。莫不由阴阳分来。若火邪乃五行之一也。总以一而言之。施运兼备 。即为太极也。有表有里。即为阴阳两仪也。表中有里。里中有表。即为四象也。其土气于 四象无不在。何也。如河图之土五数焉。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一得五而成六也。地二生火 。天七成之。二得五而成七也。至于三四皆由得五而方成八九也。此土之数。所以于四时无 不在也。其阴阳五行之定位如此。 其脉之有病者何也。惟欲其无太过无不及。各得其性而已。假如部之属木者。于时为春。万 物于此畅茂条达。萌芽甲拆。此部必得软滑而长。如万物之在春者。方得木之体也。外此或 短而涩。燥淫伤也。或平而渗。湿淫伤也。或微而滞。寒淫伤也。或浮而弦。风淫伤也。或 洪而盛。热淫伤也。或尖而数。火淫伤也。至于六淫合伤。五运害制。斯又在人察识之力耳 。木须如此。火土金水何也。如火也于时为夏。万物莫不盛茂。张布施发。此部必得微洪 而大。如万物之在夏也。方得火之体也。外此皆为病矣。金也于时为秋。万物莫不完聚收敛而实 部必得清肃而浮。如万物之在秋也。方得金之体也。外此则皆为病。水也于时为冬。万物莫 不归藏安静潜伏。此部必得沉细而实。如万物之在冬也。方得水之体也。外此太过不及。 皆为病矣。至于土者。惟以和缓安静。且三焦包络之火。非心火之比。游行于天地之间。惟 以滑数流利。前体若此者。乃本来自然之性。以知消息处治之道。但恐智者过之。愚者不及 。难以造斯道之精耳。 前云五行之性如此。亦惟以在经者言耳。而络脉分布。此又不可不知也。络者与经之 何异 有之。既以察其经矣。又当察其络。察络之方又不易也。又云大干者走经。旁枝者走络。 甚 经。傍发者为络。是以生疮疖于手足。或积块于身旁。必察络而后知其病之所在也。此图略 载以示大端。后当详论。前论备而未详。尚有输孙两手络图。两手须左右不同络脉为病大同 右手经络图形
    前头至腹下后背至足
     左手经络图形
    外背内胸
     五脏外发见之图 如病患面青。或好呼。或喜酸。或泣。或怒。数内有一见于外者。知其肝经受病也。余 脏仿此而推之。 五脏外应之图 内经曰。上境上者。喉咙及头间事也。下境下者。后腰及足胫间事也。前以候前。后以 。左寸外以候心。内以候膻中。左关外以候肝。内以候膈。左尺外以候肾。内以候膀胱。右 寸外以候肺喉。内以候膈。右关内胃外脾。右尺内以命门。外以候三焦。 前图所载。部位络脉若此部此络有病。脉则主此处有病。毫发不差。但审六气。知其作 何 夫六淫之邪。皆阴阳二气推迁。相代太过不及而成。此六邪也。阳中之阴则为风。阳中 之阳 父母。土乃脾胃之分。无所不谈。故难定 位。但脉中有外寒内热。有外热内寒。彼此相制而不得其自然。以致病相隐伏于其中。 实不外乎阴阳升降之性也。故用药者。当知升降阴阳为主。 夫治六邪之药佐之。而六淫之邪非外来物也然人之一身。本乎六气而成。十二经络之中 不可 外此六气。相代以为造化之机也。 论六淫之邪浮越起于上。而得按入里便不相似者风也。百病不离乎风。迟滞微虚者寒也 。尖 。如地理之辨星辰。头同而脚异者。 阳邪在表。自得发散之体。如甑上热气。烘烘上升。四图无约束之状也。乃阳气自旺。 本部如此者。当伏以降之。 阴邪在表。自得涩滞之体。如煎银将化。面上有HT。盖覆不开也。乃阴乘阳也如此当发 之。散之。升之。举之。阴有形而阳无质者此也。 一论人身之中。惟阴阳二气而已。阴在内阳之守。阳在外阴之使也。阴须在内而根于外 阳之 下。阳须在外而根内阴之上。故曰。阴根阳。阳根阴也。是以脉中。表须属阳。以活动为其 体性。而犹有静顺之阴在内。里须属阴。以静顺为其体性。而犹有活动之阳在中。如此乃 两 得相根据倚也。或表脉惟散尖洪大。里脉惟蹇迟细小。乃阴阳相拒而不相和。各盛于本位。当 以药之气味轻清者收敛表阳。使根于内。又以气味俱浓者。温和里阴使根于外。又或有表涩 下而里冲上者。在外在阳气不升。在内为阴火冲发。此常情多有也。当升表之阳气。降里之 阴火。亦有表蹇涩而里洪数者。亦有阴乘阳。阳乘阴也。 当升发之。当升降之其治法脉法之纲。不过如此。其中或兼五运六气之邪。或有 积聚成痰。此又在人所择药味治之而已。而阴阳之理不能离也。 一论人身中。惟阴血阳气而已。贵乎不可有偏胜也。一有偏胜。皆为病矣。胜轻则病轻 。胜重则病重。至日久则病愈胜。微者愈微。渐至孤阴孤阳。是皆死也。脉若孤阳。死在春夏之 日中脉若在孤阴。死在秋冬之夜半。所谓孤阳不生。孤阴不成。何也。盖阳无阴。则散漫 不能收敛。阳之所倚者阴也。阴无阳则翕聚不能发散。阴之所倚者阳也。观之天傍地。地傍天。 天地自相倚杖。而人则可见矣。 一论阴阳之性。阴之性静。阳之性动。阴之性收。阳之性散。阴之性降。阳之性升。阴 之性沉。阳之性浮。阴之性迟。阳之性数。阴之体平。阳之体尖。阴之性横。阳之性直。阴之性 成。阳之性生。阴之性杀。阳之性长。阴之性内。阳之性外。阴之体弱。阳之体强。阴之体 浊。阳之体清。阴之味咸。阳之味辛。阴之味苦。阳之味甘。阴之气凉。阳之气温。阴之气 寒。阳之气热。阴之体润。阳之体燥。阴之体扁。阳之体圆。阴之体短。阳之体长。阴之体 有形。阳之体有质。此阴阳形质之大道也。 一论阴阳升降之道。其阳上升非在阳分而复上升。乃阴极阳生之道。阳自阴分上升至阳 分耳。 而降地。天晴自下而上升。正此意也。又曰。地气上而为云。天气下而为雨。 一论阳性无不发散。阴性无不收敛。阳性发散。散何物。不过发散乎阴耳。非外有物与 阳发散也。阴性收敛。敛何物。不过收敛乎阳耳。非外又有物与阴收敛也。 或有阳收敛阴发散者。乃阳中之阴收敛。阴中之阳发散耳。而阴阳之性。未尝先也。 一论六淫之邪。性有浮起升散者。有沉平降敛者。所风热火者。其性属阳。本乎天者亲 上其。来必浮起升散。寒湿燥者。其性属阴。本乎地者亲下其来必沉下降敛。但各得其位。受胃 气之所养。升降浮沉得遂其性。则为天地推迁运化之气耳。何病之有哉。一不如此则阳去乘 阴。阴去乘阳。则阴阳不和。各先其职。故性相倚仗者。而变为相形者矣。渐必至于阳微阴 胜。阴微阳胜。感则阴去阳杂独守。阳去阴杂独存。常道值此。大变可立待矣。 一论升降浮沉。在脉中贵在平和。但浮沉若夏冬二时。寒热至此极矣。极则改常。然或 有生者 惟以此。若前寒热浮沉之极。则阴孤阳寡。固不必治。而亦不能治也。 夫治病者。主脉不及。治之宜缓。客邪居之。治之宜急。药性分两不可惑也。 夫三阳之表。有邪当汗。其汗宜急。三阳之里。有邪当下。其下宜缓。三阴之表。有邪 当汗 其汗。阳之里乃表之里有形经络受邪。故宜利小便大便。阴之表乃里之表也。亦为经络受 病。故宜清形以为汗。阴之里乃里之里也。实为有形经络受邪。故宜大便下之。何也。盖表 乃阳之分也。阳性本浮之客。蹇滞阴邪。故宜发散以顺其阳之性。里乃阴分也。阴性本沉。 降之客。洪数阳邪。故宜利下。以顺遂阴之性也。升降浮沉。治法须异。不过顺阴阳之性 。而利导之耳。外是失之。皆为穿凿。所以智者恶其凿也。 夫治肿毒初得。宜发汗。亦以其所得未深。在无形经络。久则宜下。以其渐进入里也。 在有形经络中矣。其所谓脓成而补者。以其邪热已定。正气已被所伤。故补其气血之不足。非补 邪也。观此杂病皆与伤寒治法同。今人以为不同。是不知阴阳之理也。夫十二经在三阳。外 无不主。内有所受者。受小谷糟粕也。在三阴。内无所受。外有所主者。皮毛血脉肌肉筋 骨耳。用药主治者。在所当知。夫胞络者。本三焦之配也。今人惟以命门为三焦之配。不知 十 命门为液之祖。较之于吾。则有形质矣。故次三焦之下。胞络为血之母全属阴矣。故此于命 门 定其上中下之位次可也。若经所谓审清浊而知部分欤。 夫结滞积聚。多属阴脉何也。盖阴性收敛。向实归之意。若阳性则主发散冲开。何积聚 之有。所以经云。阴搏阳别。是名有妊。亦以阴脉成聚。完结之意也是以有妊之妇得阳脉来。便 主落胎阳化气阴成形。天地生成之功用也。又云。血旺气衰应有体。正此意也。 夫小儿痘疹。惟其右尺相火。熬煎左尺肾水。以致肾水逆克心火。乃一定之病机也。若 水胜则阴胜。其痘必主气虚不能发起。故以助阳发表之药为主。若火胜则阳胜。其痘必主血虚。 其气之发。无所盖覆。必难成浆。渐至干枯。又以敛表之药为主。愚按风热相兼。惟治热为 主。佐以收药。 风寒热相兼。惟治风为主。佐以温药之论。大概在人消息之耳。 一论人身有十二经络。统之五运六气而已。运气又不可执一也。总之者。唯一阳一阴。 人能自运 矣。学人不肯溯流穷源。而惟限于局方之习。终于局方而已。其不枉人之天年者得乎。 一论人身之胃气。乃先天之气煎以言之矣。但此气在人身少而壮。由此气以渐而成也。 人之 而不使丧耳。亦不能外有所增益也。又云能延年者。如烛在风中则不耐久。移在密室之中则 所差远矣。是以常人惟损之志人固守之。 一论胃气在人之脉固滑而和。本是或有邪淫之来。此脉浑然在中。邪淫日久。此气残伤 。残伤至尽。生气殄矣。所以人须病。而脉犹有胃气者可医。无则不能治也。故胗之时。既是邪 脉。犹当表里之中。寻取胃气也。此脉但可被邪脉伤。终不与邪脉混。故当审察分看。不可 茫茫然无杂别也。人能知此医理。斯过半矣。 一论大肠脉。自外而下降。三焦脉自内而上升。小肠脉。自内而下降。膀胱脉。自外而 上升。故内经云。天阴自上而降。地阳自下而升。是此意也。 详论 一论前载六淫之气来应指下。必有太过不及之形也。倘六脉不实不坚。且散且聚。而症 却在中。此无形而有病也。殊不知人身有六气。有五运。既无六气有余之邪。则必属五运不足之 邪 使毕已之谓欤。邪已遏。正未复。此意也。兼前论看。 一论寒热交争者何也。盖阴外乘阳。阳与阴争(此言寸也)或阳乘阴。阴与阳争。(此言 尺也) 。司治者在表阴邪当升发。以复其阳之性。在里阳邪当降敛。以复其阴之性。阴阳得位。于 寒热何争之有。若夫阳分洪数。或阴分蹇涩。此乃偏胜之脉。惟寒惟热而已。不至于寒热争 也。又有阳去乘阴。阴不能与阳争。是阳独胜也。惟主热而已。或阴去乘阳。阳不能与阴争 。是阴独胜也。亦惟主寒而已。三等理论。在所当知。 一论寒热之客于人身也。寒邪多自皮毛而入筋骨热邪自筋骨而出皮毛。故曰寒自外入。 热自内出如是观之。天阴自上而降地。地阳自下而上升。其理盖可见矣。 一论表脉乃尖之尖者。若稍平来。则似里脉之体。风寒风湿是也。里脉若尖。则反似表 脉。 而不见平润之体。此阳极也。当下之。或微有平润在上。而不见尖数之体。此阴胜也。当升 之。此篇当前论看。 一论人身之筋。过热则纵。过寒则缩。纵则痿缓。缩则疼痛。或有痿疼痛悉备者。因受 湿热。而大筋施长。小筋短之谓也。 一论人之病出于六淫之邪。实不外乎四时寒热温凉之气。此脉须辨升降浮沉。而以六淫 参之。斯得病情矣。因以用药。无不动也。 一师云。风淫之邪。无晴不有。若风湿风燥、风热、风火、风寒之类。若三者兼来。如 风寒 湿风湿热类也。故前云百病不离乎风。一日问师云。水风在脉何以认。答曰。须与湿相似。 而略有不同。如野马、氤氲之意。以师言度乃浑浑不清之体。 一论凡知病处法。亦有一大理也。心肾二部。上至顶巅。下至足心。若子午上下之中正 也。 肝若天三生木。属左也。肺若地四生金。属右也。脾土虽属于右而实在中多。三焦相火虽属 于左。而亦寄膻中也。一论用药之法。譬若心脏大热。肾脏大寒此乃阴阳各盛本位也。当凉 阳分之热 。温阴分之寒。上呼下HT者方是。予意以黄连之类凉心桂附之类温肾师云。不可也。黄连固 是而桂附不宜用。恐反助阳火矣。惟以泽泻泻肾之寒。则脉自转平和。 一论药味之甘者上行而发。苦味直行下泄。二味更相平也。辛味横行而散。酸味收而来 敛。 二味更相平也。又若苦能坚软咸能软坚。二味少相反也。须然二味相兼。则以重者论。则轻 者又杂为主矣。 一论脉中有输。有经。有络。有孙。四端纵横错综。方成人形。输者、乃气助行。无有 定 体。若人生之初。可善可恶也。是以偏胜之气而居处于饮食之间。稍得调之。则无有矣。 经脉者。乃此气行来已有着实定体。如人之生。习学已成。善则善。恶则恶。至此病端 。定已可施。医药调养之力也。生死在此分。安危在此判。 络脉者。得之各经受来。若经中元气谷气充盛。不为所因。间有发于络脉。为病之小者 。无关人之生死矣。 孙脉者。则又受之络。为有小节之刺可以治。可以无治。可以外用敷贴而愈矣。其脉之 在人手也 。其行直经也。其行横络也。其行亦横孙也。一横一直。无少差也。譬若天地逆行之序焉。 输脉者。若一输者。输气至于经也。经者。总而经理者也。如寸关尺三部。表里分之两手。 共十二经也。络者。络分四旁也。孙者。又络之分布出也。予曾得大肠风燥。病痔下血。须 不 常见。其根常在。自察其脉。右手得浮弦小涩。挨在输脉之分。久治未愈。师云。此乃热被 寒郁在输而不得达于经也。据脉言。乃寒火之类。故以荆芥苦温之药主之。加以薄荷苏叶又 以贝母滞气。其荆芥能传送五脏。乃使输脉发行至经。其味苦能降火。湿能散寒。以之主 治。恰是至当。学人宜以此知彼。扩而充之可也。 一凡有人求治于予者。不可因贫富而异其心。当潜心察脉。辨色验症。惟图愈疾为主。 不可 轻易求其了事而已。常闻古人云。得失之中增见识。亦为吾之一小试可也。苟以谩心乘之。 非惟无益。于彼抑且有失已之初心矣。又云。才放肆则就放荡。五谷不熟。不如美草。日流 污下。何能登轩岐之堂。而为当世之司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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