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台玉案》
书名:丹台玉案朝代:明作者:孙文胤时间:公元1637

[卷之六 耳疮门] 附诸虫入耳

    蝇蚊诸细虫入耳。以麻油滴数点入窍。虫自死。取出。蜈蚣蜜蜂等大虫入耳。以肉炙香 。安耳边。其虫闻香自出。 有虫夜间暗入耳者。宜正坐点灯。光向耳边。其虫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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