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伤寒总论
病有
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
恶寒者,发于阴也。
无热,指初得病时,不是到底无热。发阴,指
阳证之阴,非指
直中于阴。
阴阳指
寒热,勿凿分营卫
经络。
按本论云∶“
太阳病,或未
发热,或已发热。”已发热,即是发热恶寒;未发热,即是无热恶寒。斯时头
项强
痛已见,第
阳气闭郁,尚未宣发,其恶寒、体痛、
呕逆、脉紧,纯是
阴寒为病,故称发于阴,此太阳病发于阴
也。又《
阳明篇》云∶“病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斯时
寒邪凝敛,
身热、
恶热,全然未露,但不头项
强痛,是知阳明之
病发于阴也。推此,则
少阳往来寒热,但恶寒而脉弦细者,亦病发于阴;而
三阴之
反发热者,
便是发于阳矣。
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寒热者,
水火之本体;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七日合火之成数,六日合水之成数。至此则
阴阳自和,故愈。
盖阴阳互为其根。阳中无阴,
谓之孤阳,
阴中无阳,便是
死阴。若是直中之阴,无
一阳之
生气,安得合六成之数而愈耶?《
内经》曰∶“其死
多以六七日之间,其愈皆以十日以上。”使死期亦
合阴阳之数,而愈期不合者,皆治者不如法耳。
问曰∶“凡病欲知何时得,何时愈?”答曰∶“
假令夜半得病者,明日
日中愈,日中得病者,夜半愈。何
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阳得阴则解,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阴得阳则解也。”
上文论日期,合阴阳之数而愈;此论愈时,于阴阳反盛时解。何也?
阴盛极而阳生,
阳盛极而阴生,阴阳
之
相生,正阴阳之相得,即阴阳之自和也。然此指病在一二日愈者言耳。如六七日愈者,则
六经各以主时解,
是又阳主昼而阴主夜矣。
问曰∶“脉有阴阳,何谓也?”答曰∶“凡脉浮、大、滑、动、数,此名阳也;脉沉、弱、涩、弦、微、
迟,此名阴也。”
脉有十种,阴阳两分,即具五法。浮、沉是脉体,大、弱是脉势,滑、涩是
脉气,动、弦是脉形,迟、数
是脉息,总是
病脉而非
平脉也。脉有对看法,有正看法,有反看法,有平看法,有互看法,有彻底看法。如
有浮即有沉,有大即有弱,有滑即有涩,有数即有迟。合之于病。则浮为在表,沉为在里,大为有余,弱为不
足,滑为血多,涩为
气少,动为
搏阳,弦为
搏阴,数为在府,迟为在藏,此对看法也。如浮、大、滑、动、数,
脉气之有余者,名阳,当知其中有
阳胜阴病之机;沉、弱、涩、弦、迟,脉气之不足者,名阴,当知其中有阴胜
阳病之机,此正看法也。夫阴阳之在天地间也,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知从知随,气可与
期。故其始为浮、为大、为滑、为动、为数,其继也反沉、反弱、反涩、反弦、反迟者,是
阳消阴长之机,其病
为进;其始也为沉、为弱、为涩、为弦、为迟,其继也微浮、微大、微滑、微动、微数者,是
阳进阴退之机,其
病为欲愈,此反看法也。浮为阳,如更兼大、动、滑、数之
阳脉,是为纯阳,必阳盛
阴虚之病矣;沉为阴,而更
兼弱、涩、弦、迟之
阴脉,是为
重阴,必
阴盛阳虚之病矣,此为平看法。如浮而弱、浮而涩、浮而弦、浮而迟者,
此
阳中有阴,其人
阳虚,而
阴气早伏于阳脉中也,将有
亡阳之变,当以扶阳为急务矣;如沉而大、沉而滑、沉而动、沉而数者,此
阴中有阳,其人阴虚,而
阳邪下陷
于阴脉中也,将有阴竭之患,当以存阴为深虑矣,此为互看法。如浮、大、滑、动、数之脉体虽不变,然始为有
力之
强阳,终为无力之微阳,知阳将绝矣;沉、弱、涩、弦、迟之脉,虽喜变而为阳,如忽然暴见浮、大、滑、
动、数之状,是
阴极似阳,知反照之不长,余烬之易灭也,是谓彻底看法。更有
真阴真阳之看法,所谓阳者,胃
脘之阳也,脉有
胃气,是知不死;所谓阴者,真藏之脉也,脉见真藏者死。然
邪气之来也紧而疾,
谷气之来也徐
而和,此又不得以迟数定阴阳矣。
寸口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数为在府,迟为在藏。
寸口兼两手六部而言,不专指右寸也。上古以
三部九候决死生,是遍求法;以
人迎、寸口、
趺阳辨吉凶,
是扼要法。自《
难经》独取寸口,并人迎、趺阳不参矣。然
气口成寸。为脉之大会,死生吉凶系焉,则
内外脏腑
之诊,全赖
浮沉、迟、数为大纲耳。浮、沉是审起伏,迟、数是察至数,浮、沉之间,迟、数寓焉。凡脉之不
浮、不沉而在中,不迟、不数而五至者谓之平脉。是有胃气,可以神求,不可以象求也。若一见浮、沉、迟、数
之象,斯为病脉矣。浮象在表,应病亦为在表,
浮脉虽有
里证,主表其大纲也;沉象在里,应病亦为在里,
沉脉
虽或有
表证,主里其大纲也。数为阳,阳主热,而数有浮、沉,浮数应
表热,沉数应
里热,虽
数脉亦有病在藏者,
然
六腑为阳,阳脉营其府,则主府其大纲也;迟为阴,阴主寒,而迟有浮、沉,浮迟应
表寒,沉迟应
里寒,虽
迟脉多有病在府者,然
五脏为阴,而阴脉营其藏,则主藏其大纲也。脉状种种,总赅括于浮、沉、迟、数,然四
者之中,又以独浮、独沉、独迟、独数为准则,而独见何部,即以何部深求其
表里脏腑之所在,病无遁情矣。
凡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
起口用“凡字”。是开讲法,不是承
接法。此与上文阴阳脉文同而义则异也。阳脉指胃气言,所谓二十
五阳
者是也,五脏之阳和发见故生∶阴脉指真藏言,
胃脘之阳不至于
手太阴,五脏之真阴发见故死。要知上文沉、涩、
弱、弦、迟是病脉,不是
死脉,其见于阳病最多。若真藏脉至,如
肝脉中外急,心脉坚而搏,
肺脉大而浮,
肾脉
之如
弹石,脾
脉之如喙距,反见有余之象,岂可以阳脉名之?若以
胃脉为迟,真阴为数,能不误人耶?
寸脉下不至关为
阳绝,
尺脉上不至关为
阴绝,此皆不治决死也。若计余命生死之期,期以月节克之也。
阴阳升降,以关为界。阳生于尺而动于寸,阴生于寸而动于尺,
阴阳互根之义也。寸脉居上而治阳,尺脉生
下而治阴,上下分司之义也。寸脉不至关,则阳不生阴。是为孤阳,阳亦将绝矣;尺不至关,则阴不
生阳,是
为孤阴,阴亦将绝矣。要知不至关,非脉竟不至,是将绝之兆,而非竟绝也,正示人以可续之机。此皆不治,
言皆因前此失治以至此,非言不可治也,正欲人急治之意,是先一着看法。夫上部有脉,下部无脉,尚有
吐法;
上部无脉,下部有脉,尚为有根,即
脉绝不至,尚有
灸法。岂以不至关便为死脉哉?看“余命生死”句。则知
治之而有余命,不为月节所克者多耳,此又深一层看法。脉以应月,每月有节,节者月之关也。失时不治,则
寸脉不至关者,遇月建之属阴,必克阳而死;尺脉不至关者,遇月建之
阳支,则克阴而死,此是决死期之法。若
治之得宜,则阴得阳而解,阳得阴而解,阴阳自和而愈矣。
问曰∶“脉欲知病愈未愈者,何以别之?”曰∶“寸口、关上、尺中三处,
大小、浮沉、迟数同等,虽有
寒热不解者,此脉阴阳为和平,虽剧当愈。”
阴阳和平,不是阴阳自和,不过是纯阴纯阳无驳杂之谓耳。究竟是病脉,是未愈时寒热不解之脉。虽剧当
愈,非言不治
自愈,正使人知此为
阴阳偏胜之病脉,阳剧者当治阳,阴剧者当治阴,必调其阴阳,使其和平。失
此不治,反加剧矣。
伤寒一日,
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
不传,颇欲吐,若
躁烦。
脉数急者,为传也。
太阳主表,故寒邪伤人,即太阳先受。太阳脉浮,若见太阳之浮。不兼伤寒之紧,即所谓静也。
脉静证亦
静,无呕逆
烦躁可知。今又有发热恶寒,
头项强痛,不须七日衰,一日自止者,正此不传之谓也。若受寒之日,颇
有吐意,呕逆之机见矣。若见烦躁,阳气重可知矣。脉急
数,阴阳俱紧之互文。传者,即《内经》“人伤于寒,而传为热”之“传”,乃太阳之气,生热而传于表。即
发于阳者传七日之谓,非太阳与阳明、少阳经络相传之谓也。欲字、若字,是审其将然,脉之数急,是诊其已
然,此因脉定证之法也。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伤寒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者,是言见症之期,非
传经之日也。
岐伯曰∶“邪中于面,则下阳明;
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其中膺背两胁,亦中其经。”盖太阳经部位最高,故一日发;阳明经位
次之,故二日发,少阳经位又次之,故三日发。是气有高下,病有
远近,适其至所为故也。夫
三阳各受寒邪,
不必自太阳始。诸家言
二阳必自太阳传来者,未审斯义耳。若伤寒二日,
当阳明病,若不见阳明表证。是阳明
之热不传于表也。三日少阳当病,不见少阳表证,是少阳之热不传于表也。
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受寒三日,不见三阳表症,是其人阳气冲和,不与寒争,寒邪亦不得入,故三阳尽不受邪也。若阴虚而不
能支,则三阴受邪气。岐伯曰∶“中于阴者,从臂始。”故三阴各自受寒邪,不必
阳经传授。所谓
太阴四日、
少阴五日、
厥阴六日者,亦以
阴经之高下,为见症之期,非六经部位以次相传之日也。三阴受邪,病为在里。故
邪入太阴,则
腹满而吐,食不下;邪入少阴,欲吐不吐;邪入厥阴,饥而不欲食,食即
吐蛔。所以然者,邪自
阴经入藏,藏气实而不能容,则流于府。府者胃也,入胃则无所复传,故三阴受病。已入于府者,可下也。若胃
阳有余,则能食不呕,可预知三阴之不受邪矣,盖三阳皆看阳明之转旋。三阴之不受邪者,藉胃
为之蔽其外也,
则胃不特为六经出路,而实为三阴外蔽矣。
胃阳盛,则寒邪自解;胃阳虚,则寒邪深入阴经而为患;胃阳亡,
则水浆不入而死。要知三阴受邪,关系不在太阳而全在阳明。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上文论各经自受寒邪,此条是论阳邪自表入里症也。凡伤寒发
热至六七日,热退身凉为愈。此无大热则
微热尚存,若内无烦躁,亦可云表解而不
了了矣。伤寒一日即见烦躁,
是阳气外发之机;六七日乃阴阳自和之际,反见烦躁,是阳邪
内陷之兆。阴者指里而言,非指三阴也。或入太
阳之本,而
热结膀胱;或入阳明之本,而胃中
干燥;或入少阳之本,而胁下硬满,或入太阴,而暴烦
下利;或
入少阴,而口燥
舌干;或入厥阴,而心中疼热,皆入阴之谓。
太阳病,
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
经尽故也。若欲再作经者,针
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旧说伤寒日传一经,六日至厥阴,七日
再传太阳,八日再传阳明,谓之
再经。自此说行,而仲景之堂无门
可入矣。夫仲景未尝有日传一经之说,亦未有传至三阴而尚头痛者。曰头痛者,是未离太阳可知;曰行,则与
传不同;曰其经,是指
本经而非
他经矣。发于阳者七日愈,是七日乃太阳一经行尽之期,不是六经
传变之日。
岐伯曰“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有明证也。故不曰传足阳明,而曰欲再作经,是太阳
过经不解,复病阳
明而为
并病也。针足阳明之交,截其传路,使邪气不得再入阳明之经,则太阳之余邪亦散,非归并阳明,使
不犯少阳之谓也。
本论传经之说,惟见于此。盖阳明经起于鼻旁纳太阳之脉,故有传经之义。目疼、
鼻干,是其症也。若
脚
挛急,便非太阳传经矣。阳明经出
大指端内侧,太阳经出
小指端外侧,经络不相连接。
十二经脉,足传手,
手传足,阳传阴,阴传阳,与伤寒之六经先阳
后阴,先太后少之次第迥别。不知太阳传六经,阳明传少阳之说
何据乎?细审仲景转属、转系、并病、
合病诸条,传经之妄,不辨自明矣。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不了了者,余邪未除也。七日表解后,复过
一候,而五脏
元气始充,故十二日
精神慧爽而愈。此虽举风家,
伤寒概之矣。如太阳七日病衰,头痛少愈,曰衰曰少,皆表解而不了了之谓也。六经部位有高下,故发病有迟
早之不同。如阳明二日发,八日衰,厥阴至六日发,十二日衰,则六经皆自七日解,而十二日愈。夫若
误治,
又不在此例。
仲景分别六经,各经俱有
中风伤寒脉症
治法。叔和时太阳篇存
者多,而失者少,他经存者少,而失者多。阳明篇尚有中风脉症二条。少阳经只症一条而不及脉。三阴俱有中
风欲愈脉,俱无中风脉症。以《
伤寒论》为全书,不亦疏乎?
上论伤寒诊
病大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