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太阴脉证
太阴之为病,
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阳明三阳之里,故提纲属里之
阳证;太阴
三阴之里,故提纲皆里之
阴证。太阴之上,
湿气主之,
腹痛吐利,
从
湿化也。脾为湿土,故伤于湿,脾先受之。然
寒湿伤人,入于
阴经,不能动藏,则还于府。府者胃也,太阴脉
布胃中,又发于胃。胃
中寒湿,故食不内而吐利交作也。太阴脉从足入腹,
寒气时上,故腹时自痛,法宜温中
散寒。若以腹满为实而
误下,胃中受寒,故胸下结硬。
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
四逆辈。
伤寒四五日,
腹中痛,若转
气下趋
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上条明自利之因,此条言自利之兆。四五日是太阴发病之期。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
小便自利者,不能
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
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
前条是
太阴寒湿,脉当沉细;此条是太阴
湿热,故脉浮缓。首揭伤寒,知有
恶寒证。浮而缓,是
桂枝脉。
然不
发热而手足温,是
太阴伤寒,非
太阳中风矣。然亦暗对不发热言耳,非太阴伤寒必手足温也。
夫病在三阳,尚有手足冷者,何况太阴?陶氏分太阴手足温、
少阴手足寒、
厥阴手足厥冷,是大背太阴
四肢烦疼、
少阴一身手足尽热之义。第可言手足为
诸阳之本,尚自温,不可谓
脾主四肢故当温也。凡伤寒则病热,太阴为
阴中
之阴,
阴寒相合,故不发热。太阴主
肌肉,寒湿伤于肌肉,而不得越于
皮肤,故身当发黄。若
水道通调,则湿气
下输
膀胱,便不发黄矣。然寒湿之伤于表者,因小便而出;湿热之蓄于内者,必从
大便而出也。发于阴者六日
愈,至七八日
阳气来复,因而暴烦下利。虽日十余行,不须治之,以脾家积秽臭塞于中,尽自止矣。手足自温,是
表阳犹在,暴烦是里阳陡发。此
阴中有阳,与前藏寒不同。能使小便利,则利自止,不须温,亦不须下也。
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脾气虚而
邪气盛,故脉反实也。
太阴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
大黄、
芍药者,宜减之,以其
胃气弱,易动故也。
太阴脉本弱,胃弱则
脾病,此
内因也。若因于
外感,其脉或但浮,或浮缓,是阴病见
阳脉矣。下利为太阴本
证。自利因
脾实者,腐秽尽则愈;自利因藏寒者,四逆辈温之则愈。若自利因
太阳误下者,则腹满时痛,当加芍
药;而大实痛者,当加大黄矣。此下后脉弱,胃气亦弱矣。小其制而与之,动其易动,合乎
通因通用之法。
大黄泻胃,是阳明
血分下药;芍药泻脾,是太阴
气分下药。下利腹痛,
热邪为患,宜芍药下之。下利腹痛为
阴寒者,非芍药所宜矣。仲景于此,芍药与大黄并提,勿草草看过。
恶寒脉微而复利,
亡血也,
四逆加人参汤主之。
方注见
四逆汤注中。
上论太阴伤寒脉证。
太阴病脉浮者,可
发汗,宜
桂枝汤。
太阴主里,故提纲皆属
里证。然太阴主开,不全主里也。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太阴亦然也。
尺寸俱沉者,
太阴受病也。沉为在里,当见腹痛吐利等证;此浮为在表,当见四肢烦疼等证。里有
寒邪,当
温之,宜四逆辈;表有
风热,可发汗,宜桂枝汤。太阳脉沉者,因于寒,寒为
阴邪,沉为
阴脉;太阴有脉浮者,
因乎风,风为
阳邪,浮为阳脉也。谓脉在三阴则俱沉,阴经不当发汗者,非也。但
浮脉是
麻黄脉,
沉脉不是桂枝
证,而反用桂枝汤者,以太阴是里之
表证,桂枝是表之里药也。
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风为阳邪,
四肢为诸阳之本。脾主四肢,
阴气衰少,则两阳相搏,故烦疼。脉涩与长,不是并见,涩本
病脉,
涩而转长,病始愈耳。风脉本浮,今而微,知
风邪当去。涩则
少气少血,今而长则气治,故愈。
四肢烦疼,是
中风未愈前证;微涩而长,是中风将愈之脉。宜作两截看。
太阳以
恶风、恶寒别
风寒,阳明以能食、
不能食别风寒,太阴以四肢烦、温别风寒,是最宜着眼。
少阳为
半表半里,又属风藏,故伤寒、中风互称。
少阴厥阴,则但有欲愈脉,无未愈证,惜哉!
上论太阴中风脉证。
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
《经》曰∶“
夜半后而阴隆为
重阴。”又曰∶“合夜至
鸡鸣,天之阴,
阴中之阴也。”脾为
阴中之至阴,故
主亥、子、丑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