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主不明则十二官危
癸丑春。城令张君。年三十有余。身体丰肥。
精神康健。饮食倍于常人。
太医王彦宝曰。君
肥盛如此。若不预服凉药。恐生热疾。张君从之。遂服
三一承气汤二两。
下利三十余行。异日。觉
阴阴
腹痛。且不欲食。食而无味。
心下痞满。精神困倦。次添胸膈闭塞。时作如刀刺之痛。稍多食
则
醋心腹胀。不能
消化。以此告予。予曰。昔君刚强。饮啖如常。血气周流。循其
天度。
十二脏之
相使。各守所司。神
气冲和。身体太平。君自戕贼。
冲气败乱而致病如此。虽悔何及。予遂以四君
子汤甘温之剂。
补脾安胃。更加
人参、黄、
升麻。升阳
补气。戒以慎
起居。节饮食。服之月余。
胸中快利而痛止。
病气虽去。终不复
正气。未几三旬
中风而死。灵兰秘典云。主不明则
十二官危。
形乃大伤。以此
养生则殃。以为天下者。其宗大危。戒之戒之、
启玄子云。心不明。邪正一。邪正
一。则损益不分。损益不分。则动之凶咎。陷身于羸瘠矣。故形乃大伤。夫主不明。则委于左右。
委于左右。则权势妄行。权势妄行。则吏不奉法。吏不奉法。则民众失所。而皆受枉曲矣。且民惟
邦本。本
固邦宁。本不获安。国将何有。宗庙之主。安得不至于倾危乎。故曰戒之戒之。张君安危
不察。损益不分。妄加治疗以召其祸。可痛也哉。此既往不可咎。后人当以此为明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