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一·小儿 养小儿第一] 黑散
治
小儿变蒸中挟
时行温病,或非
变蒸时而
得时行方∶
麻黄(去节)桔仁(去皮尖,熬,各半两)
大黄(一分)
上三味,捣为散。一月儿服小豆
大一枚。以乳汁和服,抱令得汗。汗出,
温粉粉之,勿
使
相儿命长短法∶
儿生
枕骨不成者,能言而死。
膝骨不成者,能倨而死。
掌骨不成者,能扶伏而死。
踵骨不成者,能行而死。
膑骨不成者,能立而死。
生身不收者死。
鱼口者死。
股间无生肉者死。
颐下破者死。
阴不起者死。
囊下白者死,赤者死。
相法甚博,略述十数条而已。
儿初生
额上有旋毛者,早贵,妨父母。
儿初生阴大而与身色同者,成人。
儿初生叫声连延相属者,寿;声绝而复扬急者,不寿。
儿初生
汗血者,多厄不寿。
儿初生目视不正,数动者,大非佳人。
儿初生自开目者,不成人。
儿初生通身软弱,如无骨者,不成人。
儿初生发稀少者,强不听人。
儿初生脐小者,不寿。
儿初生早坐、早行、早语、早齿生,皆恶性,非佳人。
儿初生头四破者,不成人。
儿初生砂毛不周匝者,不成人。
啼
声散,不成人。
啼声深,不成人。
汗不流,不成人。
小便凝如
脂膏,不成人。
常摇手足者,不成人。
无此状候者,皆成人也。
儿初生
脐中无血者,好。
卵下缝通达而黑者,寿。
鲜白长大者,寿。
论曰∶儿三岁以上、十岁以下,观其性
气高下,即可知其夭寿大略。儿小时识悟通敏过
人者多夭,则项托颜回之流是也。小儿骨法
成就,威仪回转迟舒,稍费人
精神雕琢者寿。其
预知人意回旋敏速者亦夭,则杨修、孔融之流是也。由此观之,夭寿大略可知也。亦由
梅花
早发,不睹岁寒;
甘菊晚荣,终于年事。是知晚成者,寿之兆也。
凡小儿之痫有三种∶有
风痫,有
惊痫,有食痫。然风痫,惊痫时时有尔。十人之中未
有一二是食痫者。凡是先寒后热发痫者,皆是食痫也。惊痫当按图灸之,风痫当与豚心汤下
之,食痫当下乃愈。
紫丸佳。
凡小儿所以得风者,缘衣暖汗出,风因而入也。风痫者,初得之时,先屈指如数乃发作
。此风痫也。惊痫者,起于
惊怖,先啼乃发作,此惊痫也。惊痫微者急持之,勿复更惊之,
或自止也。其先不哺乳吐,而变热后发痫,此食痫也。早下之则瘥。四味紫丸逐饮最良。
去病速而不虚人,
赤丸瘥快。病重者当用之。小
儿衣甚寒薄,则腹中
乳食不消,其
大便皆酢
臭。此欲为癖之渐也。便将紫丸以微消之。服法先从少起,常令大便稀,勿使大下也。稀后
便渐减之。矢不酢臭乃止药。惊痫但灸及摩生膏,不可下也。惊痫
心气不定,下之
内虚,益
令甚尔。惊痫甚者,特为难治。故养小儿常当慎惊,勿令闻大声。抱持之间,当安徐勿令怖
也。又天雷时,须塞其耳。但作余小声以乱之也。
凡小儿微惊者,以长
血脉。但不欲大惊。大惊乃灸惊脉。
小儿有热,不欲哺乳。
卧不安,又数惊,此痫之初也。服紫丸便愈。不瘥,更服之。儿
立夏后有病,治之慎勿妄灸。不欲吐下,但以
除热汤浴之,除热散粉之,除热
赤膏摩之。又
脐中以膏涂之,令儿在凉处,勿禁水浆,常以新水饮之,儿眠时小惊者。一月辄一以紫丸下
之,减其盛气,令儿不病痫也。
小儿气盛有病,但下之,必无所损。若不时下,则将成病。痼难治矣。
凡下,四味紫丸最善。难下不损人,足以去疾尔。若四味紫丸不时下者,当以赤丸下之
。赤丸不下,当更倍之。若已下而余热不尽,当按方作
龙胆汤稍稍服之,并摩赤膏。
凡小儿冬月下无所畏,夏月下难瘥。然有病者不可不下,下后腹中当小胀满,故当节哺
乳数日,不可妄下。又
乳哺小儿,常令多少有常剂。儿渐大,当稍稍增之。若减少者,此腹
中已有小不调也,便微服药停哺,但与乳。甚者十许日,微者五六日止哺。自当如常。若不
肯哺而欲乳者,此是有癖,为疾重要,当下之。无不瘥者,不下则致
寒热,或反吐而发痫,
或更致下痢。此皆病重,不早下之所为也,为难治。但先治其轻时,儿不耗损而病速愈。
凡小儿屎黄而臭者,此腹中有
伏热。宜微将服龙胆汤。若白而酢者,此挟寒不消也,当
服紫丸。微者少与药令
内消,甚者小增。令小下。皆须节乳哺数日,令
胃气平和。若不节乳
哺,则病易复。复下之,则伤其胃气,令
腹胀满。再三下之尚可,过此伤矣。
凡小儿有癖,其脉大必发痫。此为食痫,下之便愈。当候
掌中与三指脉,不可令起而不
时下。致于发痫,则难治也。若早下之,此脉终不起也;脉在掌中尚可早治,若至指则病增
也。
凡小儿腹中有疾生则身寒热,寒热则血脉动,血脉动则心不定,心不定则易惊,惊则痫
发速也。
龙胆汤治小儿出腹血脉盛实。寒热温壮
四肢惊掣。
发热大吐者,若已能进哺
中食实不
消。
壮热及变蒸不解。
中客人鬼气并诸惊痫方悉主之。十岁以下小儿皆服之。小儿龙胆汤第
一,此是出腹
婴儿方。若
日月长大者。以次依此为例。若必知
客忤及魅气者。可加
人参当归,
各
龙胆钩藤柴胡(去苗)
黄芩桔梗芍药茯神甘草(炙,各一分)
蜣螂(二
枚,
炙)大黄(一两)
上一十味,咀,以水二升煮取
五合为一剂也。取之如后节度。药有
虚实,虚药宜足数
合水也。儿生一日至七日分
一合,为三服。儿生八日至十五日分一合半,为三服。儿生十六
日至二十日分
二合,为三服。儿生二十日至三十日分
三合,为三服。儿生三十日至四十日尽,
以五
治少
小心腹热,除热
丹参赤膏方∶
凡参
雷丸芒硝戎盐大黄(各三两)
上
五味,切,以苦酒半升浸四种一宿以成。炼猪脂一斤,煎三上三下,去滓,纳芒硝。
膏成,以摩
心下。冬夏可用一方,但
丹参雷丸。
治少小新生肌肤幼弱,喜为
风邪所中,身体壮热,
或中大风,手足惊掣,五物甘草生摩
膏方∶
甘草(炙)
防风(各一两二十铢)雷丸(二两半)桔梗(二十铢)
上五味,切,以不
中水猪肪一斤微火煎为膏,去滓,取弹丸大一枚,炙手以摩儿百过。
寒者更热,热者更寒。小儿无病早起,常以
膏摩囟上及手
足心,甚辟
风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