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阳明上编] 太阳阳明证治第十一
阳明病。脉浮
无汗而喘者。
发汗则愈。宜
麻黄汤。
邪在
太阳之表。则脉有浮缓浮紧之分。病有
风寒营卫之别。若
阳明之经。已在
肌肉之分。营卫之内。以胃腑为里。
故前以能食
不能食辨别风寒。此亦不以紧缓为辨。但见脉浮。则知初入之邪。犹在太阳。无汗而喘。则知与太阳中卷
之首条无异矣。故曰发汗则愈。宜麻黄汤。然此条脉证
治法。皆寒伤营也。若无阳明病三字。不几列之太阳中篇。而
仲景何故以阳明病冠之耶。盖以太阳中篇之第一条曰。
恶寒体痛。
脉阴阳俱紧者。名曰
伤寒。其次条又曰。
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此条虽亦无汗而喘。然无恶风恶寒之证。即阳明所谓不恶寒反
恶热之意。
是以谓之阳明病也。
太阳病。
项背强KTKT。无汗恶风者。
葛根汤主之。
此与前
阳明中风第十二条反汗出恶风相
对待。前为
中风之邪初入阳明而设。此因伤寒
邪气初入阳明而设也。
义在阳明中风条下。然项背强。无汗恶风。皆太阳经寒伤营之本证也。以才见KTKT一证。便是太阳
寒邪已入阳明之经矣。以邪气初入阳明之一二。故以葛根汤主之。
葛根汤方
葛根(四两)
麻黄(三两)
桂枝(二两)
芍药(二两后人误入)
甘草(一两)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咀。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
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
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及
禁忌。
葛根汤。即麻黄汤加入葛根也。因项背强。无汗恶风。纯是
太阳伤寒表证。故仍以麻黄汤汗解其寒邪。然较之麻黄
汤证不喘。故去
杏仁。但以KTKT为
颈项俱病。项虽属太阳。而颈已属阳明。是以知太阳寒邪。已经透入阳明疆界。
故入葛根以解阳明初入之经邪也。
李时珍曰。
本草十剂云。
轻可去实。麻黄葛根之属。盖麻黄为
肺经专药。
肺主皮毛。
故可以发太阳之汗。葛根乃阳明经药。兼入
脾经。
脾主肌肉。故能
解肌。二药皆轻扬发散。而所入则迥然不同也。
(辨误见前
桂枝加葛根汤下)
伤寒呕多。虽有阳明症。不可攻之。
呕者。邪在胸膈。胸属太阳。故伤寒首条云。太阳病。恶寒体痛
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若伤寒呕多。
则
太阳表证未罢。虽有阳明见证。未可轻下。下之必有变逆之患。故曰不可攻之。
阳明病。
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见证虽属阳明。而心下尚硬满。心下者。心之下。胃之上也。邪未入胃。尚结于胸膈之间。即太阳
结胸之类也。
虽属阳明。犹未离乎太阳也。故不可攻之。攻之则
里虚邪陷。随其
误下之势。利遂不止者。
正气不守。真元暴亡。
所以死也。即太阳篇之
结胸证。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则死。其义一也。若利止者。
中气足以自守。真元不致骤脱。
故邪去而能愈也。
脉阳微而汗出少者。为自和也。汗出多者为太过。
阳脉实。因发其汗。出多者亦为太过。太过为
阳绝于里。
亡津液。
大便因硬也。
浮候为脉之阳。沉候为脉之阴。微则经邪衰而表
气虚。实则经邪盛而表气实。阳明证本
多汗。中风又汗自出。故浮
候之阳脉既微。则邪气已衰而汗出自少。少则
津液不耗。正气不虚。故为自和也。若脉阳微。则表气已虚。若汗出多
者。必亡津液而虚正气。故为太过。阳明证虽多汗。而伤寒亦可无汗。
风邪盛者亦可发微汗。所以太阳阳明证中。
有项背强KTKT。反汗出恶风者。用桂枝加葛根汤。无汗恶风者。以用麻黄之葛根汤主之。是皆发微似汗以解之也。
故阳脉实者。因发其微似汗而邪气得解。足矣。若令汗出多者。亦为太过。凡此二太过者。皆足以泄
卫阳而
丧津液者也。何也。谷入于胃。胃
中阳气。蒸腐水谷。其
精华之
清气。化而为营。行于脉中。变赤化血。所以滋
养一身。谷之
浊气。降于
下焦。下焦之
真阳。蒸腾其浊中之清气。是谓
清阳之气。直达
皮肤而为
卫气。所以捍
卫风寒。固密
皮毛者也。汗出则
阳气鼓动。
阴液外泄。太过则胃中之阳气孤绝。故曰阳绝于里。
阳亢而津液消亡。
使肠胃枯槁而大便因硬也。
伤寒四五日。脉沉而
喘满。沉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
表虚里实。久则
谵语。
四五日。邪气入里之时也。在太阳则四五日。亦有表未解者。若脉沉则邪已内入而归里矣。故喘满也。满者。
邪入于胃也。喘者。满而
气促。非
肺病也。所谓满则必喘也。脉沉既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是病在里而反攻其表也。
表既无邪。发汗则徒使津液外越。胃中
干燥。遂成
脾约。故
大便难也。妄发其汗。则表气愈虚。津竭便难。则里邪
更实。所以久则谵语也。谵语皆由
胃实。仲景虽未立方。推其汗后津枯。表虚里实。大约亦如下文小承气和之而已。
伤寒十三日不解。
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
小便利者。大盒饭硬而反
下利。脉调和者。知
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
内实也。
调胃承气汤主之。
邪气在表。至七日而
六经已尽。至十三日而
再经亦尽。故谓之过经。过经而谵语者。以邪入阳明之里。胃中
有
实热也。故当以汤下之。曰汤而不曰承气者。以上四句是起下文语。乃借客形主之词。故在所忽也。若小便利者。
其水谷自别。津液下渗。大盒饭硬矣。而反下利。下利则脉不当调。今脉自调和者。非变症使然。知医以丸药误下
所致也。以
理推之。上截谵语而胃中有热。故当以汤下之。此因小便利。则里无大热可知。大便虽硬。无热不须
峻下。当以调胃
承气汤和胃。令大便微溏。足矣。不然。胆导蜜
导法可耳。岂容以峻厉丸药下之邪。故曰非其治也。若不
因误下而自下利者。脉当微厥。微厥者。忽见微细也。微厥则正气虚衰。真阳欲亡。乃
虚寒之脉证也。今下利而脉
反和者。此为内实。内实者。胃中本有
实邪也。然内实则
脉象亦当实大。而脉反和者。何也。盖不下利之内实。
脉方实大。此以丸药误下。气已下泄。故脉仅得调和而不能实大也。内虽实而脉和。且小便自利。则里无大热。不须
攻下。故以调胃承气汤主之。调
胃本云少少温服。以平胃实。胃和则愈矣。
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微烦。
小便数。大便因硬者。与
小承气汤和之。愈。
邪在太阳。无论桂枝麻黄。皆取微似汗而已。凡吐下发汗。皆足以
伤胃气而损津液。令
胃气空虚。
虚邪入胃。故微
烦
也。微烦则里无大热。故
小便频数。数则津液又从下竭。而气液不能上腾还胃。故大便因硬而成脾约也。以汗吐下
后。胃气已虚。津液已竭。且无大热。不必攻下。故与小承气汤。令微溏以和之。则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