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性总义
凡酸属木、入肝。苦属火、入心。甘属土、入脾。辛属金、入肺。咸属水、入肾。此五
味之
义也。
凡青属木、入肝。赤属火、入心。黄属土、入脾。白属金、入肺。黑属水、入肾。此五
色之
义也。
凡酸者。能涩、能收。苦者。能泻、能燥、能坚。甘者。能补、能和、能缓。辛者。能
散、
能润、能横行。咸者。能下、能(音软)坚。淡者。能
利窍、能渗泄。此
五味之用也。
凡
寒热温凉。气也。酸苦甘辛咸淡。味也,气为阳,味为阴。(气无形而升、故为阳、
味有
质而降、故为阴。)气浓者。为纯阳。薄为
阳中之阴。味浓者。为纯阴。薄为
阴中之阳。气
薄则
发泄。浓则
发热。(
阳气上行、故气薄者、能泄于表、浓者、能发热。)味浓则泄。薄则
通。(阴味下行、故味浓者、能泄于下、薄者、能通利。)
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同)、泄为阴。(
辛散、甘缓、故发肌表、酸收、苦泄、故为
吐泻。)咸味涌泄为阴。淡
味
渗泄为阳。轻清升浮为阳。重浊沉降为阴。
清阳出
上窍。(本乎天者亲上、上窍七、谓耳目
口鼻。)
浊阴出
下窍。(本乎
地
者亲下、下窍二、谓
前后二阴。)清阳发
腠理。(腠理肌表也、阳升散
于
皮肤、故清阳发之。)浊阴走
五脏。(阴
受气于五藏、故浊阴走之。)清阳实
四肢。(四肢为
诸阳之本、故清阳实之。)浊阴归
六腑。(六腑
传化水谷、故浊阴归之。)此
阴阳之义也。
凡轻虚者浮而升。
重实者沉而降。味薄者升而生。(象春。)气薄者降而收。(象秋)、气
浓者
浮而长。(象夏)、味浓者沉而藏。(象冬)、味平者化而成。(象土。)气浓味薄者浮而升。味
浓气薄者沉而降。
气味俱浓者能浮能沉。气味俱薄者可升可降。酸咸无升。辛甘无降。寒无
浮。
热无沉。此
升降浮沉之
义也。(
李时珍曰∶升者引之以咸寒、则沉而直达
下焦、沉者引之
以酒、则浮而上至巅顶、一物之中、有根升梢降、生升熟降者、是升降在物、亦在人也。凡
根之在土中者、半身以上
则上升、半身以下则下降、虽一药而根梢各别、用之或差、服亦罔
效。)
凡质之轻者上入心肺。重者下入肝肾。
中空者发表。
内实者
攻里。为枝者达四肢。为皮
者达
皮肤。为心为干者。内行
脏腑。枯燥者入
气分。润泽者入
血分。此上下
内外。各以其类相从
也。
凡色青、味酸、气臊。(臊为木气所化。)性属木者。皆入
足厥阴肝。
足少阳胆经。(肝
与胆
相
表里、胆为甲木、肝为乙木。)色赤、味苦、气焦。(焦为
火气所化。)性属火者。皆入手
少阴心。
手太阳小肠经。(心与
小肠相表里、小肠为丙火、心为丁火。)色黄、味甘、气香。
(香为土气所化。)性属土者。皆入
足太阴脾。
足阳明胃经。(脾与胃相表里、胃为戊土、
脾
为己土。)色白、味辛、气腥。(腥为
金气所化。)性属金者。皆入
手太阴肺。
手阳明大肠经
。(肺与
大肠相表里、大肠为庚金、肺为辛金。)色黑、味咸、气腐。(腐为
水气所化)。性属
水者。皆入
足少阴肾。
足太阳膀胱经。(肾与
膀胱相表里、膀胱为壬水、肾为
癸水、凡一脏
配一腑、腑皆属阳、故为甲、丙、戊、庚、壬、脏皆属阴、故为乙、丁、己、辛、癸也。)
十二
经中。惟
手厥阴心包络。
手少阳三焦经。无所主。其经通于足厥阴、
少阳。
厥阴主血。
诸药入厥阴血分者。并入心包络。少阳
主气。诸药入
胆经气分者。并入
三焦。
命门相火。
散
行于胆、三焦、心包络。故入命门者。并入三焦。此诸药入诸经之部分也。人之五脏。应
五行金木
水火土。
子母相生。经曰。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又曰。子能令母实。如肾为
肝母。心为肝子。故入肝者。并入肾与心。肝为心母。脾为心子。故入心者。并入肝与脾。
心为脾母。肺为脾子。故入脾者。并入心与肺。脾为肺母。肾为肺子。故入肺者。并入脾与
肾。肺为肾母。肝为
肾子。故入肾者。并入肺与肝。此
五行相生。
子母相应之义也。
凡药各有形性
气质。其入诸经。有因形相类者。(如
连翘似心而入心、
荔枝核似
睾丸而
入肾之类。)有因性相从者。(如润者走血分、燥者入气分、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之
类。)有因气相求者。(如气
香入脾、气焦入心之类。)有因质相同者。(如头入头、干入身、枝
入肢、皮行皮、又如
红花苏木、汁似血而入血之类。)
自然之理。可以意得也。
有
相须者。同类而不可离也。(如
黄柏、
知母、破故纸、胡桃之类。)为使者。我之佐使
也。
恶者。夺我之能也。畏者。受彼之制也。反者。两不可合也。杀者。制彼之毒也。此异
同之
义也。
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肝为
将军之官、其志怒、其气急、急则自伤、反为所苦、故
宜食
甘以缓之、则急者可平、柔能制刚也。)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以辛补之。以酸泻之。(木
不宜郁、故欲以辛散之、顺
其性者为补、逆其性者为泻、肝喜散而恶收、故辛为补而酸为泻。
)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
心藏神、其志喜、
喜则气缓、而
心虚神散、故宜食酸以收之。)
心欲。急食咸以之,用咸补之,以甘泻之。(
心火太过、则为躁越、故急宜食咸以之
、盖咸从水化、能相济也、心欲、故以咸为补、心苦缓、故以甘缓为泻。)脾苦湿。急
食苦以燥之。(脾以运化水谷、制水为事、湿胜则反伤
脾土、故宜食苦以燥之。)脾欲缓。急
食
甘补之。(脾贵充和温浓、其性欲缓、故宜食甘以缓之、脾喜甘而
恶苦、故苦为泻、而甘为补也。)肺苦
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肺主气、行治节之令、
气病
则上逆于肺、故急宜食苦以降泄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补之。以辛泻之。(肺
应秋气、主收敛、故宜食酸以收之、
肺气宜聚不宜散、故酸收为补、辛散为泻。)肾苦燥。
急
津
液。
通气也。(肾为
水脏、藏精者也、阴病者苦燥、故宜食辛以
润之、盖辛从金化、水之母也、其能开腠理、致
津液者、以辛能通气也、水中有
真气、惟辛
能达之、气至水亦至、故可以润肾之燥。)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用苦补之。以咸泻之。(
肾主
闭藏、气贵周密、故肾欲坚、宜食苦以坚之也、苦能坚、故为补、咸能坚、故为泻。
)此五脏补泻之义也。
酸
伤筋。(酸走筋、过则伤筋而
拘挛。)
辛胜酸。(辛为金味、故胜木之酸、)
苦伤气。(苦
从火化、故伤肺气、
火克金也、又如阳气性升、苦味性降、气为苦遏、则不能舒伸、故苦伤
气、)
咸胜苦。(咸为水味、
故胜火之苦、按气为苦伤、而用咸胜之、此自五行相制之理、若
以辛助金而以甘泄苦、亦是捷法、盖气味以辛甘为阳、酸苦咸为阴、阴胜者制之以阳、
阳胜
者制之以阴
而其中宜否、则在乎用之权变尔。)甘
伤肉。酸胜甘。(酸为木味、故胜土之
(辛能
散气、故伤
皮毛。)
苦胜辛。(苦为火味、故胜金之辛。)
咸伤血。(咸
从水化、故伤
心血、水胜火也、食咸则渴、
伤血可知。)甘胜咸。(甘为土味、故胜水之咸。
)此
五行相克之义也。
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
五味论曰∶多食之、令人
洞心、洞心、透心若空也。)咸走血。
血
病无多食咸。(血得咸、则凝结而不流、五味论曰∶多食之、令人渴。)苦走骨。
骨病无多食
苦。(苦性沉降、阴也、骨属肾、亦阴也、骨得苦则沉阴欲盛、骨重难举矣、五味论曰∶多
食之、令人变呕。)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甘能缓中、善生胀满、五味论曰∶多食之、令
人心,心、心闷也。)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酸能收缩、筋得酸则缩、五味论曰∶多
食之、令人癃,癃、
小便不利也。)此
五病之所禁也。
多食咸。则脉凝泣(涩同)而变色。(水能克火、故病在心之脉与色也、五味篇曰∶心
病禁
咸。)多食苦。则皮槁而
毛拔。(火能克金、故病在肺之皮毛也、五味篇曰∶
肺病禁苦。)多
食辛。则
筋急而
爪枯。(金能
克木、故病在肝之筋爪也、五味篇曰∶
肝病禁辛。)多食酸。则肉
胝(音支)(音绉)而唇揭。(胝、皮浓也;手足
胼胝之谓、木能克土、故病在脾之肉与
唇也
;五味篇曰∶
脾病禁酸。)多食甘。则
骨痛而
发落。(土能克水,故病在肾之骨与发也。五味
篇曰∶
肾病禁甘。)此五味之所伤也。
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辛散之。(风为木气、金能胜之、故治
以辛
凉。过于辛、恐反伤其气、故佐以苦甘、苦胜辛、甘
益气也、木性急、故以甘缓之、
风邪胜
、故以辛散之。)
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发之。(热为火气、水能
胜之、故治以咸寒、佐以甘苦、甘胜咸、所以防咸之过也、苦能泄、所以去热之实也。热盛
于经而不敛者、以酸收之、
热郁于内而不解者、以苦发之。)
湿淫于内。治以苦热。佐以酸
淡
为土气、燥能除之、故治以苦热、酸从木化、制土者也、故佐
以酸淡、以苦燥之者、苦从火化也、以淡泄之者、淡能利窍也。)火淫于内。治以咸冷。佐
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发之。(相火、畏火也、故宜治以咸冷、苦能泄火、辛能散火、故
用以为佐、酸收苦发、义与上文热淫同治。)燥淫于内。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燥为金气、火能胜之、治以苦温、苦从火化也、佐以甘辛、木受
金伤、以甘缓之、金之正味、
则邪实于内、故当以苦下之。)
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
以咸泻之。以辛润之。以
苦坚之。(寒为水气、土能制水、热能胜寒、故治以甘热、甘从土
化、热从火化也、佐以苦辛等义、如藏气
法时论曰∶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肾欲坚、急食
苦以坚之、用苦补之、咸泻之也。)此
六淫主治。各有所宜也。
凡药须俟制焙毕。
然后秤用。不得生秤。湿润药皆先增分两。燥乃秤之。
凡
酒制升提。姜制温散。入盐走肾而软坚。用醋注肝而收敛。童便除劣性而降下。米泔
去燥
性而和中。乳润枯生血。蜜甘缓益元。陈壁土藉土气以补
中州。面煨曲制。抑酷性、勿伤上
膈。
黑豆甘草汤渍。并
解毒、致令平和。羊酥猪脂涂烧。咸渗骨。容易脆断。去穣者免胀。
去心者除烦。此制治各有所宜也。(
本草所谓黑豆
乌豆、皆
黑大豆也、苏颂曰∶紧小者为雄
、入药尤佳、宗曰∶小者力更佳、皆谓黑大豆中之较小者、非世俗所称
马料豆也、世俗所
谓马料豆、即豆也、豆性
温热、味涩劣、乃豆中最下之品、以其野生、价最贱、北方甚
多、故喂马用之、盖凡豆皆可作马料、而莫有如此豆之价廉也、今药肆中煮
何首乌、
不用
黑大豆而用豆、甚谬、并有将煮过
首乌之豆、伪充
淡豆豉、尤属可笑。市医每有以
豆皮加入
煎剂者、不知黑大豆之皮有可用、豆之皮无可用也、因时珍混注豆即小黑豆、
以致后人多误。)
用药有宜陈久者。(收藏高燥处、又必时常开看、不令霉蛀。)有宜精新者。如南星、半
夏、
麻黄、
大黄、
木贼、
棕榈、
芫花、
槐花、
荆芥、
枳实、
枳壳、
橘皮、香栾、
佛手柑、
山茱萸
、
吴茱萸、
燕窝、
蛤蚧、沙糖、壁土、
秋石、金汁、锻石、米、麦、酒、酱、醋、茶、姜、
芥、艾、墨、
蒸饼、诸曲、诸胶之类。皆以陈久者为佳。或取其烈性减。或取其火气脱也。
(
微
火、令小沸、不得过七日、若日数多、火气太重、虽陈之至久、
火气终不能脱、服之不惟无益、反致助
火伤阴也。煎膏子亦宜微火、并不可久煎。
阴虚
有火之人、一应药饵食物、最忌煎炒、修合丸子、宜将药切绝
薄片子、蒸烂熟、捣为丸、若
用火制焙、不但不能
治病、反致发火伤阴、旧疾必更作也。)余则俱宜精新。若陈腐而欠鲜
明。则气味不全。服之必无效。唐耿诗云。朽药误新方。正谓是矣。此药品有新陈之不同
。用之贵各得其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