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金石部] 朴硝
即
皮硝。
大泻、
润燥、软坚。
芒硝、辛能润燥。咸能软坚。苦能下泄。
大寒能除热。
朴硝、酷涩性急。芒硝、经炼稍
缓。
能荡涤
三焦肠
胃实热。推陈致新。(与
大黄同、盖
邪气不除、
正气不能复也。)治
阳强之病。
伤寒。(经曰∶人之伤于寒也、必病热、盖
寒郁而为热也。)
疫痢。
积聚结癖。
留血停痰。黄
疸
淋闭。瘰疮肿。
目赤障翳。
通经堕胎。(经疏云∶硝者消也、五金
八石、皆能消之、况
脏腑之积聚乎、其直往无前之性、所谓无坚不破、无热不荡者也、病非邪实深固、闭结不通
、不可轻投、恐误伐
下焦真阴故也、无己曰∶
热淫于内、治以咸寒、气坚者以咸软之、热盛
者以寒消之、故仲景
大陷胸汤、
大承气汤、
调胃承气汤、皆用芒硝以软坚去
实热、结不至坚
者、不可用也、佐之以苦、故用大黄
相须为使、按芒硝消散、破结软坚、大黄推荡、走而不
守、故二药相须、同为
峻下之剂、好古曰∶
本草言芒硝堕胎、然
妊娠伤寒可下者、兼用大黄
以润燥、软坚、泻热、而母子相安、经曰∶
有故无殒、亦无殒也、此之谓欤、谓药自病当之
、故胎无患也。)硝能柔五金。化七十二石为水。生于卤地。刮取煎炼。在底者为朴硝。在
上者为芒硝。有牙者为
马牙硝。置风
日中。消尽
水气。轻白如粉为
风化硝。大黄为使。(本
经别录、朴硝、
硝石虽分二种、而
气味主治略同、后人辨论纷然、究无定指、时珍曰∶朴硝
下降、属水性寒、硝石为造炮焰硝、上升、属火性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