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实证] 癫狂痫诗
癫狂与痫本难医,痰火迷(其)神(明)四字规,
风引汤为《金匮》法,磁朱(丸)缓步滚痰(丸为急
追(法)。
伤食症必有
胸闷、
嗳腐、
腹胀等症,宜以
平胃散加
麦芽、
山楂、
神曲、
莱菔子,炒紫研
末消之。《千金》取其余类,烧作末,酒服
方寸匕,便吐其
宿食,即瘥。若初伤,食尚在膈
,服此汤后,即以手
探吐,或以
瓜蒂散吐之。若伤之已久,肿满
拒按,宜以
三一承气汤下之
。若无胸闷、嗳腐等症,但见
头痛、
恶寒、
发热,是
外感之证,切不可用
消导之品,致
外邪
陷入,
变证百出。
伤寒不禁食,故用
桂枝汤啜粥,是开章第一义,读仲景书自明。余见西北
之人,多有非食而疑食者,曰某日曾食某物,或某肉,或某面,某日即病,医者因其所言,
又见其胃口不开,必先治食。景岳云∶“无病之人,谁有
不食,岂必预为停食以待病至者,
斯可信其无食乎”。凡一味胡猜,妄行剥削者,闻斯言而当知所返也。此证属内积,故列于
实证。
(经义)《经》云∶上部有脉,下部无脉,其人当吐,不吐者死,谓食塞于上,而
脉绝于下
也。何者。
阳火之根,本于地下,
阴水之源,出于天上。食塞于上,是绝
五脏之源,源绝则
水不下流。两
尺脉绝,吐去
上焦之物,而脉自通。如不能吐,则非食病,乃是根蒂之先拔,
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