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 忌发表论
忌发表者,
表邪已解,身汗已多,无表症,不必再用升提发散。故曰手足
多汗,
恶热不
恶寒
者,忌发表。
口渴唇焦,热而消水者,忌发表。口燥
咽干,脉沉而数,忌发表。
潮热谵语,
舌赤生刺,忌发表。心
腹胀满,二便赤涩,忌发表。又
有汗出太过,后反恶寒
身痛,脉大而
空,此是
阳虚亡阳之症,宜
温补真阳,更忌发表。若汗出太多,
津液消耗,时或恶寒,时或
身痛,脉细而数,似表症实非表症,此是
阴虚生
内热,宜
养阴生津液,亦忌发表。又恶寒身
痛,
头痛项强,脉沉而细,此
痉病血虚也,忌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