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 乳儿法第四
《
颅囟经》∶孩子或夏
中热时,因乳母
沐浴多使冷水,奶得
冷气,
血脉皆伏,见孩
子气未定便与奶,使孩子
多胃毒及赤白两般恶痢,此乃是奶母之过也。凡浴后可令定息良久,
候气定熟揉与之,即令无患。
《千金》论∶凡乳儿不欲太饱,饱则
呕吐,每候儿吐者,乳太饱也。以空乳乳之即消,日四乳儿。若脐未愈,
乳儿太饱,令风中脐也。夏不去
热乳,令儿
呕逆。冬不去寒乳,令儿咳痢。母新房以乳儿,令儿羸瘦,
交胫不
能行。母有热以乳儿,(《千金翼》云∶母患热以乳儿。)令变黄
不能食。母怒以乳儿,令
喜惊发
气疝,又令
上气癫狂。母新
吐下以乳儿,令虚羸。母醉以乳儿,令
身热腹满。凡乳母乳儿,当先极,散其
热气,勿令汁奔出令儿噎,辄
夺其乳,令得息息,已复乳之。如是十返五返,视儿饥饱节度,知一
日中几乳而足以为常,又常捉去宿乳。儿
若卧,乳母当以臂枕之,令乳与儿头平乃乳之,令儿不噎。母欲寐则夺其乳,恐填口鼻,又不知饥饱也。
《圣惠》论∶凡为乳母,皆有节度。如不
禁忌,即令孩子百病
并生。如是自晓摄调,可致孩子无疾长寿。是
以春夏切不得冲热哺孩子,必
发热疳并呕逆。秋冬勿以冷
乳哺孩子,必令
腹胀羸瘦。乳母嗔怒次不得哺孩子,
必患狂邪。乳母醉后,不得哺孩子,必患
惊痫、天、
急风等病。如母
有娠,不得哺孩子,必患
胎黄及
脊疳。
乳母有疾,不得哺孩子,必患
癫痫风病。乳母吐后,不得哺孩子,必令呕逆羸瘦。乳母
伤饱,不得哺孩子,必
致多
热喘急。(诸书并取此三书以为说,别无异论。)
《婴孺》云∶凡儿生一日至七日,取乳
一合,分作三服。二十日至三十日,以
三合为三服。生八日至十五日,
取一合半为三服。生三十日至四十日,以至
五合为三服。生十六日至二十日,取
二合为三服。四十日以上,方
法准此为率,节级加减。
《婴童宝鉴》云∶凡乳母饮酒淫餐,勿饲儿乳,令发霍不治。
钱乙 乌药散 治乳母冷热不和,及心腹时痛,或
水泻、或乳不好。
天
台乌药香附子(破,用白者)
高良姜赤芍药(各
等分)
上为末。每服一大钱,水一盏,同煎六分
温服。如心腹
疼痛,入
酒煎。水泻,
米饮调下,无时。
《庄氏家传》治乳
母体热,令小儿黄瘦。
姜黄散方
姜黄人参(
去芦头)陈
橘皮
上件等分为粗末。每服一钱,水一盏,煎至六分,去滓温服,日只一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