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医案按》
书名:古今医案按朝代:清作者:俞震篡时间:公元1778年

[卷一 伤寒] 劳复、食复、女劳复、阴阳易

    许学士云。记有人伤寒得汗。病退数日。忽身热自汗。脉弦数。心不得宁。真劳复也。 予诊之。曰。劳心之所致。神之所舍。未复其初。而又劳伤其神。营卫失度。当补脾以解其 劳。庶几得愈。授以补脾汤合入小柴胡。或者难曰。虚则补其母。今补其子。何也。予曰。 子不知虚劳之异乎。难经曰。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此虚当补母。人所共知也。千金曰 心劳甚者。补脾气以益之。脾王则感之于心矣。此劳则当补子。人所未闻也。盖母。生我 者也。子。继我而助我者也。方治其虚。则补其生我者。与锦囊所谓本骸得气。遗体受荫同 义。方治其劳。则补其助我者。与荀子言未有子富而父贫同义。此治虚与劳所以异也。 滑伯仁治潘子庸。得感冒证已汗而愈。数日。复大发恶寒头痛眩晕呕吐却食。烦 满。咳而多汗。滑诊其脉。两手皆浮而紧。在仲景法。劳复证浮以汗解。沉以下解。为作麻 黄葛根汤。三进。更汗。旋调理数日愈。其时众医以病后虚惫。且图温补。伯仁曰。法当如 是。因违众用之。 王海藏治李良佐子病太阳证。尺寸脉俱浮数。按之无力。谓其内阴虚。与神术加干姜汤 愈后再病。海藏视之。见神不舒。垂头不欲语。疑其有房过。问之犯房过乎。必头重目暗 曰然。因与大建中三四服。外阳内收。脉反沉小。始见阴候。又与已寒加芍药茴香等丸五 六服。三日内。约服六七百丸。脉复生。又用大建中接之。大汗作而解。 侯国华病伤寒四五日。身微斑。渴饮。海藏诊之。沉弦欲绝。厥阴脉也。服温药数日。 不已。又以姜附等药。阳回脉生。因渴。私饮水一杯。脉复退。但头不举。目不开。问之则 犯阴易。若只与烧散。恐寒而不济。遂煎吴茱萸汤一大碗。调烧散。连进二服。作大汗 两昼夜而愈。 张路玉治冯茂之。夏月阴阳易。而腰痛少腹急。烦躁谵妄舌色青紫。而中有黄胎肿裂 虽渴欲冷冻饮料。而舌却不甚干。心下按之硬痛。嗳而失气。此挟宿食也。所可虑者。六脉虚 大。而两尺则弦。按之皆无根耳。遂以逍遥汤大黄一剂。下黑秽甚多。下后诸证悉除。但 少腹微冷作痛。又与烧散一服。煎五苓散送下而安。 〔附〕范汪方云。故督邮顾子献。得病已瘥未健。诣华视脉。曰。虽瘥。尚虚。未 平复。阳气不足。勿为劳事也。诸劳尚可。女劳即死。当吐舌数寸。献妇闻其瘥。从百余里 来省之。住数宿。因与交接。一二日死。巢氏病源论曰。妇人伤寒虽瘥。未满百日。气血骨 髓未牢实。而合阴阳。当时虽未觉恶。经日则令百节解离。经络缓弱。气血虚。骨髓空。恍 恍吸吸起居仰人。饮食如故。是其证也。丈夫亦然。 千金方云。妇人温病虽瘥。未平复。血脉未和。尚有热毒。而与之交接得病者。为阴阳 易。医者张苗。说有婢得病瘥后数日。有六人奸之。皆死。 震按学士撄宁二案。均为劳复而有虚实之不同。海藏二案皆女劳复。而次案云犯阴易则 误。合观张路玉案亦有寒热之不同。夫阴阳易女劳复。因虽同而病则异易者。以不病之人易 其人之病。不过余邪乘虚而入。故烧散导其邪使从来路而去也。复者病方瘥。人尚虚。女 劳则虚而益虚。病乃重发。故多死也。若现虚寒之象。犹可以大剂参附挽回之。若现实象热 与虚热象。补阳则势不相合。养阴又迫不及待。奚自求生。至如巢氏所云。乃女劳伤。非女 劳复也。势颇缓矣。张苗之婢。不死于奸之者。而奸之者皆死。是天道恶淫。又出于医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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