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上] 子喑论
经曰∶妇人
重身,九月而喑者,胞之
络脉绝也。无治,当十月复。盖因孕至九月,儿体已长,
胞系于
肾,
少阴之脉上系
舌本,
脉道阻绝不通,故不能言者间有之。十月
分娩后而自能言,不必加治。若强以
通声开发治之,则误矣。夫喑者,有言无
声。经曰不
能者,非绝然不语之谓。凡音出于
喉咙,发于舌本。因
胎气肥大,阻肾上行之经,
肾脉入肺,循
喉咙,系舌本;喉者肺之部,
肺主声音,其人切切私语,心虽有言而人不能听,故曰喑。肺
肾子母之脏,
故云不必治。若《大全》解作不语则为
心病,以
心主发声也,与
子喑了不相干。若
张子和有降
心火之说,
马元台有补心肾之言,如果肾之脉络绝,则其病不治,岂有产后
自复之理乎?故经云胞之络脉绝,此绝字
当作阻字解。如富贵之家,及不明医理,必欲强治,惟有浓煎参麦
五味饮,空心服
地黄丸,助肺肾之气
以
养胎可耳。切不可谓
痰闭心窍,而用
化痰开窍通声之药,致误母子之
性命也。
参麦五味饮
(见下卷
晕厥门。)
六味地黄丸 (见本卷诸痛门,附
六味地黄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