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集] 论吴又可
吴又可撇开仲景而自作
温疫论。则似非仲景之徒者。而吾谓吴又可正深于仲景者也。仲景于
风伤卫。寒伤营。
伤风兼寒。
伤寒兼风。尚不许混同施治。奚况
温病。又可易
麻黄桂枝成法
于病之初起。而
立达原饮一方。诚可补仲景之未备。至其
传变之后。仍恪遵仲景成法。丝丝入
扣。非枕籍仲景者。恶能解此。但书以
温疫命名。殊有未称。温病之中。有
风温。有
湿温。
有新
邪所伤。有
伏邪为病。今论中所指
三阳表证。而兼胸膈痞闷。
心下胀满。或
腹中痛。或
燥结便秘。或
热结旁流。或
协热下利。或
呕吐恶心。舌胎满布如积粉而渴者。此确是今之湿
温病。又可之法。允为至当。喻嘉言谓湿温即包疫而言。命名之义。当在乎此。然此特温病
中之一。而尚未该温病之全。至于疫字之义。凡病长幼率
相似者名曰疫。
疫毒之最厉者。如
大头瘟。
虾蟆瘟。
绞肠瘟。
软脚瘟。
瓜瓤瘟。
疙瘩瘟。种种危证。呼吸死生。另有
治法。非
达原饮一方。所能该括。且不独
阳毒之病为疫。即
阴经之病亦能成疫。试以近事征之。嘉
庆年间。民患
咽疮者多。甚则
下利。此
少阴证也。道光之初。民病
霍乱者多。甚则
转筋。
此
厥阴证也。皆疫也。仲景论中具有成法。根据法治之。率多痊可。然则又可之书。非不足以
辅翊仲景。予谓当易其名曰湿温论。则名斯称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