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集] 辨湿温五
门人又问曰。夫子向言吴又可
温疫论。其所列
温疫各证。即今之
湿温病。今言
湿温初起
治法
。但当于
化湿之中。佐以清温。则吴氏
达原饮。当必有合。而今人每訾吴氏为偏于用下。夫
子亦言湿温初起。不宜妄下。若吴氏之书。其不能无弊与。答曰。吴又可觑破此等证。与风
寒之邪。由外而入者不同。其所定达原饮一方。浓朴
槟榔草果。破结以化湿。
知母黄芩芍药
甘草。和阴以清温。当时服之者称为仙方。然吴氏目此病为温疫。指为
异气所致。未尝明言
湿温。至喻嘉言辨明温疫。谓湿温即包疫而言。今以吴氏所列种种各证与今病相参。始知
其所指温疫。即今之湿温病。此则无心暗合。至于
传变之后。仍不离仲景种种救逆诸法。故
吾谓吴氏立论。虽似撇开仲景。反足为仲景之功臣。至
湿家病。仲景本有下早之禁。而吴氏
亦有邪
未入胃不宜妄下之戒。若入胃之后。不予以急下大下。则
津液立涸。且
风寒之邪传入
阳明。
而成
胃实可攻之证。一下即解。湿温系粘着之邪多有下之未尽。仍须再下者。此实
病机之使
然。而不得议其偏于用下也。倘
不传入胃。便不得妄下。凡风寒之种种传变。湿温病皆得有
之。并有转属
寒证。宜用温药而愈者。此又吴氏论中之所未及。亟当从仲景追寻渊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