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集] 太阳问答四
问曰。凡病
伤寒。其传为热。而有反寒者何也。答曰。
太阳病误治致逆。救逆之法。当
分水火为
二大纲。
足太阳膀胱。与
足少阴肾为
表里。
手太阳小肠。与
手少阴心为表里。
脉法以左尺属
水。为
元阴之根。坎象也。右尺属火。为
元阳之根。离象也。
太阳寒水之气。全资火化。第心
君之火。寂然不动。赖
膻中为
臣使之官。下
合三焦。以生
趺阳而伏
少阴。方合坎离既济之妙
。太阳主表病。本当从表解。但
解表之中。须相其人之
津液。夫此所谓津液者。
水火合化而
阴阳互为其根者也。太阳病治不如法。
阳虚则
阴盛。而水邪致逆。
阴虚则
阳盛。而
火邪致逆
。
水邪之为
病水入即吐。甚则
心下支满。
腹中雷鸣。又其甚者。气从
少腹上冲心。或
脐下悸欲作
奔豚。若此之类。皆以阳微而致
水逆。火邪之为病。其人腰以下必重而痹。或
圊血。或大渴
引饮。甚则
谵语。又其甚者。手足躁扰。
捻衣摸床。若此之类。皆以劫阴而
致
火逆。水盛则火就灭。急当扶阳以制水。火盛则水立涸。急当泻火以存阴。此在太阳病误治
之后。其
传变便有水火
寒热之不同。正不必尽传为热。又况误汗
误下之后。或
大汗出。筋惕
肉。或
下利不止。此
亡阳之候。以大剂参附。驷马追之。犹虞不及。此尤当急温者矣。若
谓某日当在某经。而计日以定汗下。岂理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