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集] 辨温病二
仲景既言
太阳病发热而渴不
恶寒为
温病。更剔出
风温之为病。而特申
发汗之禁。是有二
说焉。
温邪内发。误责其汗。
卫气既疏。
风邪又袭。两阳相合。身反
灼热。此一说也。温邪内伏。
少阴既病。
肾精不藏。
内风易动由里出表。汗出之后。身乃灼热。此又一说也。二说可以并
存
。而其不宜发汗则一也。余按温之为病。本有新邪
伏邪之不同。新邪者。
内热本郁。适与时
令之温邪相感召。身乃灼热。此病之兼
内外因者。伏邪者。阴分自病。风自内生。虽见
表热
。其
病全属
内因。而绝不关
外因。若发汗后而身反灼热者。不惟
阳脉本浮。即阴津与汗俱泄。阴
脉亦浮。故脉
阴阳俱浮。若
自汗出。
身重。
多眠睡。
息必鼾。语言难出。何一非津伤之象。
更逆之以
误下。则
阴虚重泄其阴。逆之以误火。则
阳亢益扰其阳。一误再误。不至促命期不
止。仲景禁例。如此森严。能知其所禁而
治法可微会矣。然则治温病者。亦当于未发汗之前
。详审
病因。慎勿
误治焉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