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七十七难
七十七难曰∶经言
上工治未病,
中工治已病者,何谓也?
然∶所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
知肝当传之与脾,故先实其
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中工治已病者,见肝之病,
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也。
《
灵枢·
逆顺篇》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
下工刺
其方袭者也,与形之盛者也,其病之与脉相逆者也。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毁伤,刺其已衰,事
必大昌。故曰∶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谓也。此言
治病,上工刺其病之未生,其次刺其
初来未盛,再其次则刺其已衰,如兵法之避其来锐,击其惰归也。故
伯高曰∶无迎
逢逢之气,
无击堂堂之阵,无刺之热,
无刺漉漉之汗,
无刺浑浑之脉,无刺病与脉相逆者是也。下工
不知此义,刺其邪之方袭于
经脉之中,或刺其邪之方盛于
皮腠之间,或刺其邪正相攻之时,不
能图功,皆足以偾事也。此论
刺法须及其病未生,并方退之时,乃可用针。然凡病皆当预图于
早,勿待病
成方治,以贻后悔也。治之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所谓曲突徙薪之勋,宜加于焦头
烂额之上也。治病固当如此,而处天下事概当如此,岂
止针法为然哉?夫
五脏之气旺,则资其
所生,由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肺生肾,肾生肝,
顺传则吉也。病则侮其所克,肝克脾,
脾克肾,肾克心,心克肺,肺克肝,
逆传则凶也。上工治未病者,治所传未病之脏也。是以见
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使
肝病不得传而可愈也。故曰治未病。中工昧此,见肝病而徒
治其肝,则肝病未已,
脾病复起,故曰治已病也。《
素问·玉机真藏论》曰∶五脏
受气于其所生,
传之于其
所胜,
气舍于其所生,死于其
所不胜,病之且死,必先传行至其所不胜,病乃死,此
言气之逆行也,故死。亦此义也。
按∶此章乃古
医经奥旨微言,
越人畅其厥义,然又有未尽者,仲景《金匮》引申之,足为后
学津筏。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师曰∶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
季脾旺不受邪,即勿补之。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解实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补用
酸,助用焦苦,益用
甘味之药调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制肾,
肾气微弱,则水
不行,水不行,则
心火气盛,心火气盛,则制肺,肺被制,则
金气不行,金气不行,则
肝气盛,
则肝
自愈,此治肝
补脾之要妙也。肝虚则用此法,实则不在用之。经曰∶
虚虚实实,补不足,
损有余,是其义也。余脏准此。此条须分三段看,上段言肝病必传于脾,
木克土也。上工必先
实脾,
脾实不受木克,则肝病以不得传而可愈也。然
脏气之衰旺,与
时令相流通,四季辰戌丑未
四月,每季土旺十八日,合算奇零,以
五行各旺
七十二日之数。
脾土当旺,则不受邪,即勿补
之,而
肝木亦不得肆其侮也。设过补脾,又犯实实之戒矣。中工不识五行衰旺传克之义,见肝
之病,惟治已病之肝,不知实未病之脾也。中段言肝之为病多虚,盖虚则受邪也。肝木既虚,
肺金必侮其不胜,上工治此,必在肺金未侮肝木之先有以制之。用酸以补肝之本体,用焦苦以
助其子心火,使不泄肝木之气,而克制肺金,用甘以
益脾土而制水,水弱则火旺,火旺则金制,
金制则木不受克,而肝病自愈矣。此亢则害,承乃制,隔二隔三之治,故曰此治肝补脾之要妙
也。末段言肝虚则用此法,肝实
不用此法也。中工不明
虚实之理,虚者泻之,是为虚虚,实者
补之,是为实实。故又
引经文补不足,
泻有余、以证其义。而再曰,余脏准此,盖举一
肝脏,
一隅三反,余可类推也。此与七十五难之泻南方,补北方之义略同。而尤氏注《金匮》,不明
隔治之理,谓酸入肝以下十五句,为后人添注,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