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性总义
凡药酸属木入肝、苦属火入心、甘属土入脾、辛属金入肺、咸属水入肾,此
五味之义
也。
凡药青属木入肝、赤属火入心、黄属土入脾、白属金入肺、黑属水入肾,此
五色之义
也。
凡药酸者能涩能收、苦者能泻能燥能坚、甘者能补能和能缓、辛者能散能润能横行、
咸者能下能软坚、淡者能
利窍能渗泄,此五味之用也。
凡药寒、热、温、凉,气也;酸、苦、甘、辛、咸,味也。气为阳,味为阴。气浓者
阳中之阳,薄者
阳中之阴;味浓者
阴中之阴,薄者
阴中之阳。气薄则
发泄(发散),浓则发
热(
温燥),味浓则泄(降泻),薄则通(利窍
渗湿)。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
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轻清升浮为阳,重浊沉降为阴。
阳气出
上窍,阴味出
下窍。
清阳
发
腠理,
浊阴走
五脏。清阳实
四肢,浊阴归
六腑。此
阴阳之义也。
凡药轻虚者浮而升,
重实者沉而降。味薄者升而生(象春),气薄者降而收(象秋),
气浓者浮而长(象夏),味浓者沉而藏(象冬),味平者化而成(象土)。气浓味薄者浮而升,
味浓气薄者沉而降,
气味俱浓者能浮能沉,气味俱薄者可升可降。酸咸无升,辛甘无降,寒
无浮,
热无沉,此
升降浮沉之义也(
李时珍曰∶升者引之以咸寒,则沉而直达
下焦;沉者引
之以酒,则浮而上至巅顶。一物之中,有根升梢降、生升熟降者,是升降在物亦在人也)。
凡药根之在土中者,半身以上则上升,半身以下则下降(以生苗者为根,以入土者为
梢。
上焦用根,下焦用梢,半身以上用头,
中焦用身,半身以下用梢。虽一药而根、梢各别,
用之或差,服亦罔效)。药之为枝者达四肢,为皮者达
皮肤,为心、为干者内行
脏腑。质之
轻者上入心、肺,重者下入肝、肾。
中空者发表,
内实者
攻里。枯燥者入
气分,润泽者入血
分。此上下
内外,各以其类相从也。
凡药色青、味酸、气臊、性属木者,皆入
足厥阴肝、
足少阳胆经(肝与胆相
表里,胆
为甲木,肝为乙木);色赤、味苦、气焦、性属火者,皆入
手少阴心,
手太阳小肠经(心与
小肠相表里,小肠为丙火,心为丁火);色黄、味甘、气香、性属土者,皆入
足太阴脾、足
阳明胃经(脾与胃相表里,胃为戊土,脾为己土);色白、味辛、气腥、性属金者,皆入手
太阴肺、
手阳明大肠经(肺与
大肠相表里,大肠为庚金,肺为辛金);色黑、味咸、气腐、
性属水者,皆入
足少阴肾、
足太阳膀胱经(肾与
膀胱相表里,膀胱为壬水,肾为
癸水,凡一
脏配一腑,腑皆属阳,故为甲、丙、戊、庚、壬;脏皆属阴,故为乙、丁、己、辛、癸也)。
十二
经中,惟
手厥阴心包、
手少阳三焦经无所主,其经通于足厥阴、
少阳。
厥阴主血,诸药
入
肝经血分者,并入心包;少阳
主气,诸药入
胆经气分者,并入
三焦。
命门相火,散行于胆、
三焦、
心包络,故入命门者,并入三焦。此诸药入诸经之部分也。
药有
相须者,同类而不可离也(如
黄柏、
知母、破故纸、胡桃之类);
相使者,我之佐
使也;
相恶者,夺我之能也;
相畏者,受彼之制也;
相反者,两不可合也;
相杀者,制彼之
毒也,此异同之义也。
肝苦急(血燥苦急),急食甘以缓之;肝欲散(
木喜条达),急食辛以散之;以辛补之,
以酸泻之(以散为补,以敛为泻)。心苦缓(缓则散逸),急食酸以收之;心欲软,急食咸以
软之;以咸补之(按∶水能克火,然心以下交于肾为补,取既济之义也),以甘泻之。脾苦
湿,急食苦以燥之;脾欲缓(舒和),急食甘以缓之;以甘补之,以苦泻之。肺苦
气上逆(火
旺克金),急食苦以泻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以酸补之,以辛泄之。肾苦燥,急食辛
以润之;肾欲坚(坚固则无狂荡之患),急食苦以坚之;以苦补之,以咸泻之。此五脏补泻
之义也。
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
辛散之(风属木,辛为金,金能胜木,
故治以辛凉。过辛
恐伤真气,故佐以苦甘,
苦胜辛,甘
益气也。木性急,故以甘缓之。木喜
条达,故以辛散之)。
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发之(水胜火,故
治以咸寒。甘胜咸,佐之所以防其过,必甘苦者,防咸之过,而又以泻
热气佐实也。热淫故
以酸收之,
热结故以苦发之),
湿淫于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湿
为土气,苦热皆能
燥湿,淡能利窍渗湿,用酸者,木能制土也)。火淫于内,治以咸冷,佐
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发之(相火畏火也,故治以咸冷。辛能滋润,酸能收敛,苦能泄热,
或从其性而升发之也)。燥淫于内,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苦下之(燥属金,苦属火,火
能胜金,故治以苦温。甘能缓,辛能润,苦能下,故以为佐也)。
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
以苦辛,以咸泻之,以辛润之,以
苦坚之(土能制水,热能胜寒,故治以甘热。苦而辛,亦
热品也。
伤寒内热者,以咸泻之。
内燥者,以辛润之。苦能泻热而坚肾,泻中有补也)。此
六淫主治各有所宜,故药性宜明而施用贵审也。
人之五脏应
五行,金、木、水、火、土,
子母相生。经曰∶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
又曰∶子能令母实。如肾为肝母,心为肝子,故入肝者,并入肾与心;肝为心母,脾为心子
,故入心者,并入肝与脾;心为脾母,肺为脾子,故入脾者,并入心与肺;脾为肺母,肾为
肺子,故入肺者,并入脾与肾;肺为肾母,肝为
肾子,故入肾者,并入肺与肝。此
五行相生
,
子母相应之义也。
酸
伤筋(敛则
筋缩),
辛胜酸;
苦伤气(苦能泻气),
咸胜苦;甘
伤肉,酸胜甘;辛伤
皮毛(疏散腠理),苦胜辛;
咸伤血(咸能渗泄),甘胜咸。此
五行相克之义也。
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筋得酸,则
拘挛收引益甚也。苦走骨,
骨病毋多食苦;骨得
苦,则阴益甚重而难举也。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肉得甘,则壅气胪肿益甚也。辛走气,
气病毋多食辛,气得辛,则散而益虚也。咸走血,血病毋多食咸,血得咸,则凝涩而
口渴也
(咸能渗泄
津液)。此
五病之所禁也。
多食咸,则脉凝泣(涩同)而变色(脉即血也,
心合脉,水克水)。多食苦,则皮槁而
毛拔(
肺合皮毛,
火克金)。多食辛,则
筋急而
爪枯(
肝合筋,爪者筋之余。为
金克木,按
肝喜散,故辛能补肝,惟多则为害)。多食酸,则肉胝而唇揭(
脾合肉,其华在唇,水克
土,胝音支,皮浓也)。多食甘,则
骨痛而
发落(
肾合骨,其华在发,
土克水)。此五味之所
伤也。
药之为物,各有形、性、气、质。其入诸经,有因形相类者(如
连翘似心而入心,荔
枝核似
睾丸而入肾之类);有因性相从者(如属木者入肝,属水者入肾;润者走血分,燥者
入气分;本天者亲上,本地者亲下之类);有因气相求者(如气香入脾,气焦入心之类);有
因质相同者(如药之头入头,干入身,枝入肢,皮行皮。又如
红花、
苏木,汁似血而入血之
类),
自然之理,可以意得也。
药有以形名者,
人参、
狗脊之类是也;有以色名者,
黄连、
黑参之类是也;有以气名
者,、
香薷之类是也;有以味名者,
甘草、
苦参之类是也;有以质名者,
石膏、石脂、
归身、归尾之类是也;有以时名者,夏枯、款冬之类是也;有以能名者,
何首乌、
骨碎补之
类是也。
凡药火制四,、煨、炙、炒也;水制三,浸、泡、洗也;
水火共制二,蒸、煮也。
酒制升提,姜制温散;入盐走肾而软坚,用醋注肝而收敛;童便制,除劣性而降下;米泔制,
去燥性而和中;乳制润枯生血,
蜜制甘缓益元;陈壁土制,借土气以补
中州;面裹曲制,抑
酷性勿伤
上膈;
黑豆、
甘草汤渍,并
解毒致令平和;羊酥、猪脂涂烧,咸渗骨容易脆断;去
穣者免胀,
去心者除烦,此制治各有所宜也。
药之为用,或地道不真,则美恶迥别;或市肆饰伪,则气味全乖;或收采非时,则良
异质;或头尾误用,则呼应不灵;或制治
不精,则功力大减。用者不察,顾归咎于药之罔
功。譬之兵不精练,思以荡寇克敌,适以复众舆尸也。治疗之家,其可忽诸!
《千金》云∶凡药须治择熬泡毕,
然后秤用。不得生秤,湿润药皆先增分两,燥乃秤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