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备要》
书名:本草备要朝代:清作者:汪昂时间:公元1644-1911年

[草部] 三七

    
    一名山漆
     泻,散瘀,定痛 甘苦微温。散血定痛。 治吐血衄血血痢血崩目赤痈肿(醋磨涂即散,已破者为末掺之)。为金疮杖疮要药 (杖时先服一二钱,则血不冲心;杖后敷之,去瘀消肿易愈。大抵阳明厥阴血分之药,故 治血病)。 此药近时始出,军中恃之。从广西山洞来者,略似白芨地黄,有节,味微甘,颇似人 参。以末掺猪血中,血化为水者真(近出一种,叶似菊艾,而劲浓有岐尖,茎有赤棱,夏秋 开黄花,蕊如金丝,盘纽可爱,而气不香,根大如牛蒡,味甘极。《易繁衍》云是三七,治 金疮折伤血病甚效,与南中来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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