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伤食证治
经曰∶饮食自倍,肠胃乃伤。东垣云∶饮者,无形之气也;食者,有形之血也。由此推之,乳为
血液,饮之
类也;谷有
糟粕,食之类也。乳之与食,原非同类,岂可不辨乎哉?
凡小儿饮食伤脾之证,非可一例而论。有寒伤、有热伤;有暂病、有久病;有
虚证、有
实证。但热者、暂
者、实者,人皆易知;而寒者、久者、虚者,人多不识。如今之小儿,以生冷瓜果,致
伤胃气而为
腹痛泻利者,
人犹以为火热,而治以寒凉,是不识
寒证也。有偶因停滞而为
胀痛,人皆知其实也,然脾胃之素强者,即滞亦易
化,惟其不能化者,则恒有胀满之证。又或有
不食亦知饥,少食即作胀,或有无饥无饱,全
不思食,或因病有
伤胃气,久不思食,本非有余之证。时医遇此,无论有余不足,鲜有
不用开胃消导之剂者,是不知虚证也。盖脾
胃原有运化之功用,今既不能化食,则运用之职已失其权,而尚
可专意克削,以益其困乎!故凡欲
治病,必先藉
胃气以为行药之主。若胃气强者,攻之则去,而疾常易愈,此
以胃气强而药力易行也;
胃气虚者,攻之亦不去,此非药不去病,以胃气本弱,攻之则益弱,而药力愈不行,
胃愈伤病亦愈甚矣。若乃
体质贵贱,尤有不同。凡藜藿之儿,
壮健之质,及新暴之病,自宜消伐,惟速去为善;
如以弱质弱病,而罔顾
虚实,概施欲速攻治之法,则无有不危矣。
凡素喜冷食者,内必多热;素喜热食者,内必多寒。故
内寒者,不喜寒;
内热者,不喜热。然热者嗜寒,
多生
中寒,寒者喜热,多生内热。《
内经》所谓久而增气,物化之常,气增而久,夭之由也。凡治病者,又当
于素禀中察其嗜好偏胜之弊。
凡饮食致病,伤于热者多为
火证,而停滞者少;伤于寒者多为停滞,而全非火证。
大都饮食之伤,必因于
寒物者居多,而温平者次之。盖热则易于腐化流通,所以停滞者少。
冯楚瞻曰∶凡小儿
伤食,皆由胃气怯弱。今时之医,以
平胃散为脾胃之准绳,孰知平胃者,胃中有高阜,
则能使平之,使一平即止,不可过剂,过则平地反成坎矣。又不若
枳实丸为胜,方为洁古老人所制,用
枳实一
两、
白术二两,补多于消,先补而后消也。但此丸原为伤食者设,今若专以为
补脾药,又误矣。夫枳实有推墙
倒壁之功,用之不当,能无克削?即如
山楂、
神曲、
麦芽,举世所常用者,然山楂能化
肉积,凡多年母
猪肉之
不烂,但入山楂一撮,登时皮肉即糜;又
产妇儿枕痛,以山楂煎服,
儿枕立化,可见其破滞之功,岂可轻用!
曲、麦者,以
米饭在瓷缸中,必藉曲以
酿酒,必藉以成糖。脾胃在人身中非瓷缸比,原有化食之功,今食不
化,因其所司者病也,只补其运用之能,而食自化,何必用此消克药哉?
大凡小儿
原气完固,脾胃素强者,多食不伤,过时不饥。若儿先因本
气不足,脾胃素亏者,多食易伤,如
攻伐一用,饮食虽消,
而
脾气复经此一番消伐,愈虚其虚;后日
食复不化,犹谓前药已效,汤丸叠进,展转相害,羸瘦日增,良可悲
矣!故医有贫贱之医,有富贵之医,膏粱子弟与藜藿不同,太平之民与疮痍自别。乡村里巷,顽夫壮士,暴有
所伤,攻伐之剂,一投可愈;倘膏粱幼稚,禀受怯弱,娇养柔脆,一例施之,贻害不小矣。
楚瞻曰∶人之脾胃虽能化食,实由于
水火二
气运用其间,非脾胃之所专能也。内火盛则脾胃燥,水盛则脾
胃湿,皆不能健运,乃生诸病。如
消渴证,火偏盛而水不能制;
水肿证,水偏盛而火不能化。惟制其偏而使之
平,则善矣。制者,非谓去水去火之意。人身水火,本自均平,偏者病也。火偏多者,补水配火,不必去火;
水偏多者,补火配水,不必去水。譬之天平,此重则彼轻,一边重者,只补足轻之一边,决不凿去马子,盖马子一
定之数。今人见水利水,见
火泻火,是凿马子者也。
小儿之病,伤食最多,故乳食停滞,
中焦不化而成病者,必
发热恶食,或
噫气作酸,或恶闻食气,或欲吐
不吐,或吐出酸水,或
气短痞闷,或腹痛啼叫。此皆伤食之候也,便宜损之。损之者,谓姑止之,勿与食也,
使其自运。经谓伤之轻者,损谷则愈矣。损之不减,则用
胃苓丸以调之;调之不减,则用
保和丸以导之;导之
不去,则攻下之。轻则
木香槟榔丸,重则
消积丸。
伤食一证,最关利害。如迁延不治,则成积成癖;治之不当,则成疳成痨。故小儿之强壮者,脾胃素实,
恃其能食,父母纵之,以致太过,停留不化。此食伤脾胃,真伤食也,可用前法治之。如小儿之怯弱者,脾胃
素虚,所食原少,或因略加,即停滞而不化。此乃
脾虚不能
消谷,转运迟耳,非真伤食,作伤食
治则误矣。惟
宜
六君子汤,助其健运,多服
自愈。
凡小儿脾
胃实者,倘纵其口腹,不知节制,则饮食自倍,肠胃乃伤,而实者必致为
虚矣。其体之虚怯者,能节其饮食,则肠胃不伤,
谷气渐长,而虚者终变为实矣。
凡
伤食吐泻后,则其所伤之物俱去,只与和其胃气,或
异功散,或
六神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