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 四气
凡称气者,是香臭之气。其
寒热温凉,是药之性。且如鹅条中云∶
白鹅脂
性冷,不可言
其气
冷也。况自有药性,论其
四气,则是香臭腥臊,故不可以寒热温凉配之。如蒜、
阿魏、
鲍鱼
、汗袜,则其气臭;鸡、鱼、鸭、蛇,则其气腥;狐狸肾、白马茎、近
阴处、
人中白,则其
气臊;沉、檀、脑、麝,则其气香。如此方可以气言之。其古本序例中,并各条内气字,恐
或后世误书,当改为性字,于义方允,仍寒热温凉
四性。
五味之中,每一味各有此四者,如
辛之属,则有
硝石、
石膏、
干姜、桂、附、
半夏、
细辛、
薄荷、
荆芥之类;甘之属,则有滑
石、凝
水石、饧饴、酒、枣、参、耆、
甘草、干葛、
粳米之类;苦之属,则有
大黄、
枳实、
浓朴、酒、
糯米、
白术、
麻黄、
竹茹、
栀子之类;咸之属,则有
泽泻、
犀角、
阳起石、
皂荚
、
文蛤、白华、
水蛭、
牡蛎之类;酸之属,则有
商陆、苦酒、
硫黄、
乌梅、
五味子、
木瓜、
芍药之类。此虽不足以尽举,大抵五味之中,皆有四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