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胎前证下] 妊娠子喑治当补心肾
马玄台曰∶经云,妇人
重身,九月而喑
者,胞之
络脉绝也,无治,当十月复。
方论人之
受孕,一月
肝经养胎,二月
胆经养胎,三月
心经养胎,四月
小肠
经养胎,五月
脾经养胎,六月
胃经养胎,七月
肺经养胎,八月
大肠经养胎,九月
肾经养胎,十月
膀胱经养胎。
先
阴经而后
阳经,始于木终于水,以
五行之
相生言也。然以理推之,手足十二经之脉,昼夜流行无间,无日无时
而不共养胎气也,必无分经养胎之理。今曰九月而喑,时至九月,儿体已长,
胞络、宫之络脉,系于肾经者,
阻绝不通,故间有之。盖肾经之脉,下贯于肾,上系
舌本,
脉道阻绝,则不能言,故至十月
分娩后自能言,不
必治,治之当补心肾为宜。《大奇论》以胞精不足者,善言为死,不言为生。此可验九月而喑,非胞精之不足,
故十月而复也。
张璜按∶喑谓有言而无声,故经曰不能言。此不能二字,非绝然不语之谓。凡人之音,生于
喉咙,发于舌
本。因
胎气肥大,阻肾上行之经。以肾之脉,入肺中,循喉咙,系舌本。喉者,肺之部,
肺主声音。其人切切
私语,心虽有言,而人不能听,故曰喑。肺肾,
子母之脏,故云不必治。若夫全解作不语,则为
心病,以
心主发
声为言也,与
子喑了不相干。若子和有降
心火之说,
玄台有补心肾之言。如果肾之脉络绝,而上干心,则其病
不治,岂有产后
自复之理乎。故经云胞之络脉绝,此绝字当作阻字解。
慎斋按∶以上四条,序
胎前有子喑之证也。
妊娠不语,遵《
内经》之旨,固无
治法,故《大全》而下,后人
不敢强立方论。独子
和以降心火为治,玄台以补心肾立法,则以胞之络脉,属手
足少阴二经故也。但
产后不语,属
败血之入心。中
风舌喑,属痰涎之滞络。则胎前子喑,亦必有所感。更当详证参治,以补张马二公之未尽。若子喑用
玉烛散,
似属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