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胎前证下] 妊娠伤食分证用药之法
薛立斋曰∶东垣云∶脾胃之气壮,则过时而不饥,多食而不伤。盖胃主司纳,脾主
消化,
五脏之本也。食倍
而伤者,
脾气虚而不化也。若投以峻剂,则脾胃复伤,而胎亦损。当审所因调治。若饮食停滞,或
腹痛,
平胃散。
呕吐恶心,加
枳壳、
砂仁。
吞酸嗳腐,加
黄连、吴茱。
腹满泄泻,
六君子汤。停肉食,加
山楂;面食,加
麦芽、
卜子;糯食,加
白酒曲;米食,加
谷芽;鱼腥伤,倍
陈皮;伤辛热之物,加黄连;伤生冷之物,加砂仁、木
香。大凡
脾胃虚弱,饮食难化,以
白术、陈皮为末,
神曲丸最稳,
枳壳丸可暂用,
枳实峻厉,能耗
真气,治者慎之。
慎斋按∶以上二条,序
胎前有
伤食证也。
妊娠伤食,多由脾胃虚弱,不能运化。况胎以脾胃为主,脾胃强,
则胎系如悬盅而不坠。若伤食不化,则脾困而胎不能固。故凡
消食导滞,先以
补脾健胃为主,则饮食自化。一
切峻厉克伐之药,未可浪投,以
伤胎气。观立斋一条,得其本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