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证辨] 食复劳复
新愈之后,
脏腑气血皆不足,营卫未通,肠胃未和,惟以白粥静养。若过食胃弱难消,因复
烦热,名曰
食复。若过劳役,复生烦热,名曰
劳复。劳复者,宜
枳实桅子
豉汤汗之。食复者,宜
枳实栀子豉汤加
大黄下
之。凡复作之证,脉浮有表者。宜枳实栀子豉汤以汗解之。脉沉有里者,宜枳实栀子豉汤加大黄以下解之。
若无
表里证者,宜
小柴胡汤以
和解之。若口燥烦渴
喜呕者,宜
竹叶石膏汤主之。若
内伤气虚劳复者,宜补中益
气汤主之。若犯内事阴亏者,宜六味
干地黄汤,
气少者,倍加
人参汤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