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一、天人解] 形体结聚
肝主筋,其荣爪。
心主脉,其荣色。脾主肉,其荣唇。肺主皮,其荣毛。
肾主骨,其荣发。
凡人之身,骨以立其体干,筋以束其
关节,脉以通其荣卫,肉以培其部分,皮以固其肌肤。皮
毛者,
肺金之所生也。
肺气盛,则
皮毛致密而润泽。
肌肉者,
脾土之所生也。
脾气盛,则肌肉丰满而充
实。脉络者,
心火之所生也。
心气盛,则脉络疏通而条达。
筋膜者,
肝木之所生也。
肝气盛,则筋膜滋荣
而和畅。髓骨者,
肾水之所生也。
肾气盛,则髓骨坚凝而轻利。
五气皆备,形成而体具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