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是书之作,窃比丹溪先生《
脉因证治》篇。但先生凭脉寻因,寻症施治,暗中摸索
,后人苦无
下手,是以
王宇泰先生着《准绳》书,竟取证治立名,则有确据下手矣。然不详
及脉因二条,余又恐其脱略,今更其名曰《
症因脉治》,则四科俱备,开卷了然,亦足以为
─凡前贤着书,往往于
外感内伤、有余不足,混叙一篇,不分条例。彼以同是症名,
则同一论列,听人自择而已,不知此但可语
中人以上者也;设中下之才,因见同在一门,每
每以治虚之法,施之实症之人;内伤之方,用之外感之症。余今于每症中,必以外感内伤,
各着一端,有余不足,各分
治法,临症庶无多歧之惑。
─
治病先当分别
十二经络,灼见何经主病,用药可以不误。故凡一经见症,则以一经
所主之药治之;两经见症,则以两经之药合而治之。如是则孰急孰缓、从少从多,皆有主宰
,有病之经,再无失治,无故之经,不妄诛伐也。
─用药之法,须寻实据之症固已。然有症脉相应,根据脉用方,而为
正治者;亦有症象
分明,
脉象模糊,难于根据脉立方,而必随症施治者。余于治法中立此两条,则从症从脉,自
有准绳,玄机之士,所当触类而旁通也。
─每症章中,详立外感内伤,诚恐学人混于施治。然亦有外感而兼内伤者,则以外感
方中加内伤药一二味;有内伤则兼外感者,则于内伤方中加外感药一二味;若二症并见者,
则以二症并治。例如仲景治
伤寒,若见纯表症者,纯用表药;见纯里症者,纯用里药;
表里
兼见者,则以一半发表、一半清里,双
解表里之邪。广而推之,伤寒如是,杂症亦无不如是也。
─凡着十二经络症象,不能一条详悉者,必得互相发明,症象始着,故余着
水肿症,
已经分别各
经络病形。然有言之未尽者,则于后条胀症中
重言以申之,以为两相阐发之用。
他如
五脏咳嗽、
五脏痿痹等症,经络既同,则症象亦无不同,
前后合参,彼此互发,相得益
彰,泛视之竟似重复,实反复发明诸经形证。今之治病不明经络者,通忽此法耳。
─
病机百出,书不尽言,集中诸病,皆确见于平时临症而不惑者,故敢就正当世。至
如篇中,或因文义拘牵,而病情不无遗漏,或因言此彼明,而辞意概从省释,又或病症中大
关节处,前书未尝明言,后人每多忽略,往往反复告戒,以见郑重其词,安辞烦琐之讥,难
免支离之诮,然而闻一可以知十,知经可以达权,业是
道者,或亦鉴此苦心也。
秦皇士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