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妇人恶寒方论第五
论曰∶夫妇人
恶寒者,亦有
阴阳二证。
发热而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而恶寒者,发于
阴也。发于阳者宜
解表,脉必浮数;发于阴者宜温里,脉必沉细。又
有汗后、利后恶寒及背
恶寒。以上疾证,方治并载《百问》,不复繁引。仆尝治一妇人,但恶寒别无他证,
六脉
平静,遂用
败毒散而安。此药能去表
中风邪故也。经云∶恶寒家慎不可过当覆衣被及近
火气
,
寒热相搏,
脉道沉伏,愈令病患寒不可遏,但去被撤火,兼以和表之药,
自然不恶寒矣。
妇人恶寒尤不可近火。
寒气入腹,
血室结聚,针药所以不能治矣。
败毒散。(见《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