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医门八法] 论和法
伤寒在表者,可汗;在里者,可下;其在
半表半里者,惟有和之一法焉。仲景用小
柴胡
汤加减是已。然有当和不和误人者,有不当和而和以误人者。有当和而和,而不知
寒热之多
寡,禀质之
虚实,
脏腑之
燥湿,
邪气之兼并以误人者,是不可不辨也。
夫病当
耳聋胁痛,
寒热往来之际,应用
柴胡汤和解之,而或以
麻黄、
桂枝发表,误矣。
或以
大黄、
芒硝攻里,则尤误矣。又或因其
胸满胁痛而吐之,则亦误矣。盖病在
少阳,有三
禁焉,汗、吐、下是也。且非惟汗、吐、下有所当禁,即舍此
三法而妄用他药,均为无益而
反有害。古人有言,少阳胆为
清净之府,无出入之路,只有和解一法,柴胡一方,最为切当
何其所
见明确,而立法
精微,亦至此乎?此所谓当和而和者也。
然亦有不当和而和者,如病邪在表,未入少阳,误用柴胡,谓之引贼入门。轻则为疟,
重则传入
心胞,渐变
神昏不语之候。亦有邪已入里,燥渴
谵语诸症簇,而医者仅以柴胡汤
治之,则病不解。至于
内伤劳倦,内伤饮食,
气虚血虚,痈肿
瘀血诸证,皆令寒热往来,似
疟非疟,均非柴胡汤所能去者,若不辨明
证候,切实用药,而借此平稳之法,巧为藏拙,误
人非浅。所谓不当和而和者此也。
然亦有当和而和,而不知寒热之多寡者何也?夫伤寒之邪,在表为寒,在里为热,在半
表半里,则为寒热交界之所。然有偏于表者则寒多,偏于里者则热多,而用药须与之相称,
庶
阴阳和平而邪气顿解。否则寒多而益其寒,热多而助其热,药既不平,病益增剧。此非不
和也,和之而不得寒热多寡之宜者也。
然又有当和而和,而不知禀质之虚实者何也?夫
客邪在表,譬如贼甫入门,岂敢遽登吾
堂而入吾室,必窥其堂奥空虚,乃乘隙而进。是以小柴胡用
人参者,所以补
正气,使正气旺
则邪无所容,
自然得汗而解。盖由是门入,复由是门出也。亦有
表邪失汗,
腠理致密,贼无
出路,由此而传入少阳,
热气渐盛,此不关本气之虚,故有
不用人参而和解
自愈者,是知病有
虚实,法在变通,不可误也。
然又有当和而和,而不知脏腑之燥湿者何也?如病在少阳,而口不渴,
大便如常,是津
液未伤,清润之药不宜太过,而
半夏、
生姜皆可用也。若口大渴,大便渐结,是邪气将入于
阴,
津液渐少,则辛燥之药可除,而
花粉、栝蒌有必用矣。所谓脏腑有燥湿之不同者此也。
然又有当和而和,而不知邪之兼并者何也?假如邪在少阳,而
太阳阳明证未罢,是少阳
兼表邪也,小柴胡中须加表药,仲景有柴胡加桂枝之例矣。又如邪在少阳,而兼
里热,则便
闭、谵语、燥渴之症生,小柴胡中须兼里药,仲景有柴胡加芒硝之例矣。又
三阳合病,合目
则汗,
面垢、谵语,
遗尿者,用
白虎汤和解之。盖
三阳同病必连胃腑,故以辛凉之药,内清本
腑、外彻肌肤,令三经之邪一同
解散,是又专以清剂为和矣。所谓邪有兼并者此也。
由是推之,有清而和者,有温而和者,有消而和者,有补而和者,有燥而和者,有润而
和者,有兼表而和者,有兼攻而和者。和之义则一,而和之法变化无穷焉。知斯意者,则温
热之治,
瘟疫之方,
时行疟,皆从此推展之,不难应手而愈矣。世人漫曰和解,而不
能尽其和之法,将有增气助邪,而益其争,坚其病者,和云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