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积聚
积者,推之不移,成于
五脏,多属血病;聚者,推之则移,成于
六腑,多属
气病。治积
聚者,当按初、中、末之
三法焉。
邪气初客,
积聚未坚,宜直消之,而后和之。若积聚日久
邪盛正虚,法从中治,须以补泻相兼为用。若块消及半,便从末治,即住攻击之药,但和
中
养胃,导达
经脉,俾荣卫流通,而块自消矣。更有虚人患积者,必先补其虚,理其脾,增
其饮食,
然后用药攻其积,斯为善治,此
先补后攻之法也。初治,太无
神功散主之;中治,
和中丸主之;末治,
理中汤主之。予尝以此三法,互相为用,往往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