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夏伤于暑秋必疟大意] 伏暑
伏天所受之暑者,其邪盛,患于当时;其邪微,发于秋后,
时贤谓
秋时晚发,即
伏暑之病也。是时凉风飒
飒,侵袭肌肤,新邪欲入,
伏气欲出,以致
寒热如疟,或微寒,或
微热,不能
如疟厘清。其脉必滞,其舌必
腻,脘
痞气塞,渴闷
烦冤,每至午后则甚,入暮更剧,热至天明得汗,则诸恙稍缓。日日如是,必要
二、
三候外,方得全解。倘调理非法,不治者甚多。不比
风寒之邪,一汗而解,
温热之气,投凉则安。
拟用清宣温化法,使其
气分开,则新邪先解,而伏气亦随解也。然是证变易为多,其初起如疟,先服清宣温化法。倘
畏寒已解,
独
发热淹绵,可加芦、竹、
连翘,本法内之
半夏、
陈皮,乃可删去,恐其
温燥之品,
伤津液也。其
舌苔本腻,
倘渐黄、渐燥、渐黑、渐焦,是伏暑之热,已伤其阴,于本法内可加洋参、
麦冬、
元参、细地治之。倘
神识昏蒙者,是邪逼近
心包,
益元散,
紫雪丹,量其证之
轻重而用。倘
壮热舌焦,
神昏谵语,脉实不虚,是
邪热归并
阳明,宜用
润下救津法治之。如
年壮体强,以
生军易
熟军,更为有力。种
种
变证,务在临证之时,细审病之新久,体之
虚实,
按法用之,庶无差忒耳。
或问曰∶曾见禹载书中论伏暑,谓
三伏之时,以书晒曝烈日之中,随即收藏于笥,
火气未散,冬时
启笥,触之遂病。今是论中全未言及,得毋遗漏乎?答曰∶子诚刻舟求剑也,此不过偶一有之之证。若此论
之,则伏暑之证,专病晒书之家,而无书晒者则不病;专病在冬,而三秋则不病,可发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