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秋伤于湿大意] 寒湿
伤湿又兼寒,名曰
寒湿。盖因先伤于湿,又伤生冷也。夫寒湿之证,头
有汗而身
无汗,遍身
拘急而痛,
不能转侧,近之则痛剧,脉缓近迟,
小便清白,宜以辛热
燥湿法治之。毋使其酝酿成温,而成
湿温之病,温
甚成热,而成
湿热之病;又毋使其变为
痰饮,伏而不发,交冬发为
咳嗽之病。由是观之,可不速罄其湿乎!须
知寒湿之病,患于
阳虚寒体者为多,辛热燥湿之法,未尝不为
吻合。湿热之证,患于
阴虚火体者为多,此法又
宜酌用耳。贸贸者,不别病之寒湿热湿,体之阴虚阳虚,一遇
湿病,概投通利之方,若此鲁莽,未有不误人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