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论] 胎前产后慎药论
胎前之病,如
恶阻、
胞阻、
胎漏、
堕胎等证是也,产后之病,
如血块、
血晕等证是也,妇科书中已详,可毋备述。而其最要
述者,惟胎前产后用药宜慎。凡治胎前之病,必须保护其胎,古人虽有“
有故无殒,亦无殒也,大积
大聚,
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之训,奈今人胶执“有故无殒”之句,一遇里积之证,恣意用攻,往往非伤其子,
即伤其母,盖缘忽略衰其大半之文耳。窃揣胎在腹中,一旦被邪盘踞,攻其邪则胎必损,安其胎必碍
乎邪,静而筹之,莫若攻下方中,兼以护胎为妥,此非违悖《
内经》,实今人之
气体,不及古人万一也。且
不但重病宜慎其药,即寻常小恙,亦要留心。如
化痰之
半夏,消食之
神曲,宽胀之浓朴,清肠之
槐花,
凉血
之
丹皮、
茅根,去寒之
干姜、桂、附,
利湿之
米仁、通、滑,
截疟之
草果、
常山,皆为犯胎之品,最易误
投,医者可不儆惧乎!至于产后之病,尝见医家不分
虚实,必用
生化成方,感
时邪者,重投古拜,体实者未
尝不可,虚者攻之而里益虚,散之而表益虚,
虚虚之祸,即旋踵矣!又有一等病患信虚,医人信补,不分
虚实,开口便说丹溪治产后之法,每每大
补气血,体虚者未尝不可,倘外有时邪者,得补益剧,内有
恶露
者,得补弥留,双证迭加,不自知其用补之咎耳。要之胎前必须步步护胎,产后当分虚实而治,毫厘差谬,
性命攸关。惟望同志者,凡遇胎前产后之,用药勿宜孟浪,慎之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