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三] 金疮门(一则)
人有杀伤而气未绝,或皮破而血大流,或肉绽而肠已出,或箭头入肤,或刀断
背指,死生顷刻,不急救可乎。大约金刀之伤,必过于流血,血尽则发渴,渴若
饮水,立刻即亡,故刀伤之渴,断须坚忍。世人有饮水而愈者又是何故?盖其人素
有
热病,得水即热解,而不可执之以治凡有伤而渴者也。但渴即不可饮水,又将用何
药解渴,要不能外
补血以救之。然而既补血以止渴,刀枪之口大伤,所补之血仍然
外泄,血流无止渴之期,亦速死之道也。故补血之中,仍须用
止血之药,而止血之
内,更须用生肉之剂,则
恶血不致攻心,内火不致烧胃,庶死者可生,破者可完,
断者可续也。方用
完肤续命汤∶
生地(三两)
当归(三两)
麦冬(三两)
元参(三两)
人参(二两)生
甘草(三钱)
三七
根末(五钱)
续断(五钱)
地榆(一两)
乳香末
没药末(各三钱)
刘寄奴(三钱)
花蕊石(二钱)
白术(五钱)
水煎服。一剂
口渴止,二剂疮口闭,三剂断缝生,四剂全愈。
此方补血,加之止涩之味,使血之不流,肉之易长是也。何以又用
补气之药,
盖血伤不易速生,补气则气能生血,且血生以接肉,又不若气旺以接肉之更易,所
以于补血之中兼用补气之药也。然
不用参、术,未尝不可建功,终觉艰难不速。此
方凡有刀伤,皆可治疗,但视其所伤之
轻重,以分别药料之多寡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