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劳极脉证第五十一
劳极诸虚,浮软微弱。土败双弦。火炎急数。
劳极者,
五劳六极也。巢氏病源云∶五劳者,一曰志劳、二曰思劳、三曰
心劳、
四曰忧劳、五曰瘦劳。(瘦当是
肝劳。)又云∶
肺劳者,
短气而
面肿,鼻
不闻香臭。肝劳者,
面目干黑,
口苦,
精神不守,
恐畏不能独卧,目视不明。心劳者,忽忽
喜忘,
大便
苦难,或时
鸭溏,口内生疮。
脾劳者,舌苦直,不得
咽唾。
肾劳者,背难以俯仰,
小便不利,色赤黄而有余沥,茎内痛,阴湿囊生疮,
小腹满急。此五劳各见
五脏气
化,及
经络诸证,亦甚明显。但与前五劳,不甚符合。姑存此,俟再考也。六极者,
一曰
气极,令人
内虚,
五脏不足,
邪气多,
正气少,不欲言。(宜
四君子汤、
补中益气汤、参
术膏之类。)二曰
血极,令人无颜色,
眉发堕落,忽忽喜忘。(宜
四物汤、
六味丸、
八珍汤、
圣愈汤之
类。)三曰筋极,令人数
转筋,十指
爪甲皆痛,苦倦,不能久立。(宜四物汤、圣愈汤、济生续
断汤、
木瓜散之类。)四曰
骨极,令人削,齿苦痛,手足烦疼,不可以立,不欲
行动。(宜六
味丸、
鹿角丸、保命
金刚丸、丹溪
虎潜丸之类。)五曰
肌极,令人羸瘦无润泽,饮食不生肌肤。(宜四
君子汤、保命
黑地黄丸、
资生丸之类。)六曰
精极,令人
少气,然内虚,五脏气不足,发毛
落,悲伤喜忘。(宜六味丸、
还少丹、龟鹿胶之类。)是即五脏所合之病,
虚损而至于极处者也。
肾则多一精极,故为六极。其证与五脏配合,甚为有理,此巢氏之三昧论也。诸虚
者,言一切虚损不足,即五劳六极,更有
七伤,俱该在内。巢氏云∶七伤者,一曰
阴寒,二曰
阴痿,三曰
里急,四曰精连连,五曰
精少、阴下湿,六曰
精清,七曰小
便苦数,临事不卒。又云∶七伤者,一曰大饱伤脾。脾伤善噫、欲卧、面黄。(宜
资生
丸、
保和丸、
平胃散之类。)二曰大怒
气逆伤肝。
肝伤少血、目暗。(宜四物汤、元戎
逍遥散之
类。)三曰
强力举重、久坐
湿地伤肾。
肾伤少精、
腰背痛、厥逆下冷。(宜黑地黄丸、
肾着汤、
八味丸、宝
鉴
天真丹之类。)四曰
形寒寒饮伤肺。
肺伤少气、
咳嗽鼻鸣。(宜
小青龙汤、
麻黄汤之类。)五曰忧愁
思虑伤心。
心伤苦惊,喜忘
善怒。(宜
天王补心丸、
朱砂安神丸、
朱雀丸之类。)六曰风雨
寒暑伤形。
形伤发肤枯夭。(宜
人参养荣汤之类。)七曰大
恐惧不节伤志。(言大恐惧而不节于欲也。)
志伤恍惚不
乐。(宜天王补心丸、
安神丸之类。)是云七伤。亦合于五脏,但多一形志,故云七伤。较前所
云七伤,此为得理。盖前七伤,大抵俱属肾证。人身感疾,触处可伤,岂独一肾。
若云肾有七伤则可。正文不言七伤而注录者,欲其便于查考耳。夫劳极
损伤,
气血
日耗,
形体渐衰。所见之脉,随病呈象。如空虚之浮、不鼓之软、欲绝之微、无力
之弱。虽云
病脉,然与病犹相宜也。至若双弦,乃知土败。急数定为火炎。盖弦为
肝木,双弦则木太盛。久病之土,何堪其侮,故知其必败也。数已为热。急数,则
躁疾直强,略无半点和柔。
邪火炎炎,
真阴自绝。两皆不治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