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伤寒
脉
伤寒以浮、大、动、数、滑为阳,沉、涩、弱、弦、微为阴。其弦、紧,浮、滑、沉、涩六者,为残
贼脉,能为诸经作病。春弦,夏洪、秋毛、冬石、土缓,为四季之正脉;浮、沉、迟数
为客脉。左为
人迎,右为
气口。呼出心、肺为阳,
吸入肝,肾为阴。一呼一吸为一息。
寸口为阳,
尺泽为阴,
中为关界。阳
主气,阴主血。血为荣,气为卫。寒伤荣,风伤卫。所谓伤寒之病,从浅
入深,先以
皮肤肌肉,次入肠胃筋骨。其
阴阳,
表里、
寒热、
虚实,俱在浮、中、沉
三脉有力无力中分。有
力者为实、为阳、为热;无力者为虚、为阴,为寒。若浮、中、沉之不见,则
委曲而求
之。若隐若见,则阴阳伏匿之脉也,
三部皆然。
杂病以弦为阳,伤寒以弦为阴,杂病以缓为弱,伤寒以缓为
和。伤寒以大为病进,以缓为邪退。缓为
胃脉,有
胃气曰生,无胃气曰死。伤寒病
中,脉贵有神。脉中有力,即为有神。神者,
气血之先也。两手无脉曰
双伏,一手无脉曰
单伏。寸口
阳脉中,
或见沉细者,但无力者,为
阳中伏阴。尺部
阴脉中,或见沉数者,为
阴中伏阳。寸口数
大有力为
重阳,尺部沉细无力为
重阴。寸口细微如丝为
脱阳,尺部
微而无力为
脱阴。
寸脉浮而有力,主
寒邪、
表实,宜汗;浮而无力,主
风邪、
表虚,宜实;
尺脉沉而有力,主
阳邪在里为实,宜下;无力,主
阴邪在里为虚,宜温,寸脉弱而无力,切忌汗下。初按
来疾去徐,名曰
内虚外实;去疾来徐,名曰
内实外虚。
尺寸俱同名曰缓。缓者,和而生也。汗下后
脉静者
生,躁乱
身热者死。乃
邪气胜也。如寒邪
直中阴经,温之而脉来
断续为歇止,
正气脱而不复生
也。纯弦之脉名曰负,负者死。按之如解索者,名曰阴阳离,离者死。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今
将浮、中、沉三脉下,注证治之法,使因脉以知证,缘证以明治;以此达彼,由粗入精,
亦可以为后学之窥鉴矣。
浮脉∶初排指于皮肤之上,轻手按之便得,曰浮。此为寒邪初入
足太阳经,病在表之标,可发而去之。
虽然,其
治法则有二焉,寒伤荣则
无汗恶寒,风伤卫则
自汗恶风。一通一塞;不可同也。
浮紧有力则无汗,恶寒,头
项痛,
腰脊强,
发热,此为伤寒之表,宜
发汗。冬时用
麻黄汤,余三时
用
羌活冲和汤。有渴加
石膏、
知母。
浮缓无力则
有汗,恶风,头项痛,腰脊强,发热。此为
伤风在表,宜和卫。冬时用
桂枝汤,余三时
用
加减冲和汤。
腹痛,
小建中汤。痛甚,
桂枝加大黄汤。
中脉∶按至皮肤之下,肌肉之间,略重按之乃得。谓之
半表半里。然亦有二焉,盖
阳明、
少阳二经,不
从
标本从乎中也。长而有力,即微
洪脉也,此为阳明在经,其证微有
头痛,
眼眶痛;
鼻干不
得眠,发热无汗,用
葛根解肌汤。若渴而有汗不解,或经汗过,渴不解者,
白虎加人参汤。无渴不可服。此
药为大忌。
弦而数,此为少阳
经脉,其证
胸胁痛而
耳聋,寒热,呕而
口苦,用
小柴胡汤。或两经
合病,则脉弦而长,
此汤加
葛根、
芍药。缘胆无出入,有三禁,止宜
和解表里耳。
沉脉∶重手按之,至肌肉之下,筋骨之间乃得,此为沉脉。然亦有二,阴阳寒热,俱在沉脉中分。若沉
而有力,为阳、为热;沉
而无力,为阴,为寒;沉数有力,则为阳明之本,
表证罢而热入于里。恶寒头痛悉除,及觉怕热,欲揭衣被,
扬手掷足,
谵语狂妄,躁渴,或
潮热自汗,五、六日不
大便,轻则
大柴胡汤下之,重则
六一顺气汤选用。
沉迟无力为寒。初病起,
外证无头痛;无身热,便就怕寒,
四肢厥冷,或腹痛吐泻。或口吐白沫,或流
冷涎,或
战栗面如刀刮,引衣蜷卧,不渴,或手
足指甲青,此为
阴经自中其寒,非从
阳经传
来,急温之,轻则
理中汤,重则
姜附汤、
四逆汤之类。故经云∶
发热恶寒发于阳,无热恶寒发于阴也。
证
夫伤寒者,冬时
天气严寒,水冰地冻,而成杀厉之气。体虚之人,触犯之者,中而即病,名曰
正伤寒。不即
病者,乃寒邪藏于肌肤之间,伏于荣卫之内,至春因温暖之气而发者,名曰
温病。至夏因
暑热之气而作者,
名曰
热病。热重于温病也。虽曰伤寒,实为热病,热病乃汗病也。非
时行之气,春应温而反寒,夏应热而
反凉,秋应凉而反热,冬应寒而反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故一岁之中,长幼病皆
相似也。是时行不正之气,
非暴厉之气。
暴病者,疫病也。疫病者,乃
春分至秋分前,天有暴寒,皆为时行之
寒疫也。又
有
四时之正气者,春气温和,
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
凛冽。然正气亦能为病。春伤于风,夏必
飧泄;夏
伤于暑,秋必疟痢;秋伤于湿,冬必
咳嗽;冬伤于寒,春必温病。总曰伤寒。病自外入,或
入于阳,或入于阴,皆无定体。非但始
太阳,终
厥阴论也。或有自太阳始,日传一经,六日传至厥阴,
邪气衰而
不传自愈者;亦有不能
再传者;或有
间经而传者;或有传之二三经而止者,或有始终只
在一经者;或有越经而传者;或有初入太阳,不作郁热,便入
少阴而成
真阴证者;或有直中阴经而成
寒证者;
有
变证者;有脉变者;有取证不取脉者;有取脉不取证者;又有
二阳,
三阳同受而为合病者;或太阳、阳明先
后受而为
并病者;有日传二经而为
两感者。盖病有标本,治有
逆从。若夫常病用常法,理固易知。设有
感冒非时暴
寒,而误作正伤寒者,有劳力感寒,而误作真伤寒者,有直中阴经真寒证,而误作
传经之
热证者,有
温热病而
误作正伤寒治者,有暑证而误作寒证者,有如狂而误作发狂者,有
血证发黄而误作
湿热发黄者,有蚊迹而误作
发斑者,有动
阴血而认作
鼻衄者,有谵语而认作
狂言者,有
独语而认作
郑声者,有
女劳复而认作
阴阳易者,
有
短气而认作发喘者,有
痞满而误作
结胸者,有
心下硬痛,
下利纯
清水,而俗名为漏底,而治之以
燥热药者,
有哕而误作
干呕者,有并病而误作合病者,有正
阳明腑病而误作
阳明经病者,有太阳无脉而便认作死证者,
有里恶寒而误作表恶寒者,有
表热而误作
里热者,有阴极发躁而误作
阳证者,有
少阴病发热而误作太阳证者,
有标本全不晓者。此几件终世不相认者,比比皆然。
胸中若不明脉识证,
论方得法,但一概妄治,则杀人不
用刀耳。且如
麻黄、
桂枝二汤,仲景立治冬时正伤寒之方,今人通治非时暴
寒温暑之证,则误之甚矣。
又将传经之
阴证,作直中阴经之阴证,误人多矣。若夫寒邪自三阳传次
三阴之阴证,外虽厥逆,内有
热邪耳。若
不发热,四肢厥冷而恶寒者,此则直中阴经之寒证也。盖先起三阳
气分,传次三阴
血分,则热入深矣。热入
既深,表虽厥冷,而内真热邪也。经云∶亢则害,承乃制。热极反兼寒化也。若先热后厥逆者,传经之阴证
也。经云∶热深厥亦深,热微厥亦微是也。故宜
四逆散、
大承气汤,看微、甚而治之。如其初病便厥,但寒
无热,此则直中阴经之寒证也。轻则理中汤,重则四逆汤辈以温之。经云∶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
寒者,发于阴也。尚何疑哉。有病一经,已用热药,而又用寒药。如少阴证用
白虎汤、四逆散寒药者;少
阴证用四逆汤、
真武汤热药者。是知寒药治少阴,乃传经热证也;是知热药治
少阴,乃直中阴经之寒证也。辨名定体,
验证用药,则治伤寒之法判然明矣。
伤寒汗、下、温之法,最不可轻。据脉以验证,问证而对脉。太阳者,阳证之表也;阳明者,阳证之里
也,少阳者,
二阳三阴之间;
太阴、少阴、厥阴,又居于里,总而谓之阴证也。发于阳,则太阳
为之首;发
于阴,则少阴为之先。太阳恶寒而少阴亦恶寒,太阳之脉多浮,少阴之脉沉细,与其他证状亦自异也。发
热恶寒,身体
疼痛;或自汗,或无汗,是为表证,可汗。不恶寒,反
恶热,手掌心、
腋下而汗。口燥
咽干,
壮热腹满,
小便如常,不白不少,而大便闭硬,是为
里证,可下。厥冷蜷默,自利
烦躁而无身热
头痛,是为阴证,可温。单浮与浮洪、浮数、浮紧者,此表病之脉。滑、实、弦、紧,中间数盛者,此里病
之脉。在表者,邪传于荣卫之间;在里者,邪入于胃腑入内。胃腑而下,少阳居焉。若传次三
阴,则为邪气之脏矣。荣与卫居,为表也,亦均可汗也。然自汗者为伤风。风伤
卫气,卫行脉外,其脉浮缓
而病尚浅,则以桂枝汤助阳而汗之轻。无汗者为伤寒。寒伤荣血,荣行脉中,其脉浮紧而病
稍深,则以麻黄汤助阳而汗之重。荣卫固为表也,胃腑亦可以为表也。然以腑脏而分表里,则在腑者谓之表,在
脏者谓之里。胃取诸腑、可以表言。若合荣卫
脏腑而分之,则表者,荣卫之所行。里者,胃
腑之所主,而脏则又深于里者矣。审脉问证,辨名定经。真知其为
表邪则汗之,真知其为里邪则下之;真知
其为阴病则温之。表有邪,则为
阳虚阴盛,而发表之药温;里有邪,则为
阴虚阳盛,而
攻里之药寒;阴经
受邪,则为脏病,而温之药热。是三者,贵平得中,不则宁可不及,不可太过。得中者上也,不及者次也。
夫苟太过,则斯为下矣。盖得中者。如此而汗,如彼而下,又如彼而温。桂枝承气投之不瘥;姜附
理中,发而
必中。重者用药紧,轻者用药微。不背阴阳,深
合法度。故曰得中者上也。宁可不及者,证与脉,大同而
小异。名与证,似异而实同。当五分取汗,而三分之剂散之;当五分转下,而三分之剂导之;当纯刚温里,而
略温之剂扶持之。未可汗下者,与之
和解;未可遽温者,且安其中。若犹未也,则增减于其间,细细而加
消详,
徐徐而就条理。虽无遽安,亦无
传变,故曰宁可不及者次也。太过者,
粗工不知深浅,轻
举妄动者为之。或问证而不知脉,或执脉而不对证,或名实之不辨,或日数之为拘。是有汗下太早之失。甚者
诿曰∶不问阴阳,当汗而反下,则为痞、为结胸、为懊;当下而反汗,则为谵语、为
亡阳动经、为下厥
上竭。至于
阳厥似阴之类,但以刚剂投之,是以火济火,以致
舌卷囊缩,烦乱可畏。
性命至贵,可轻试哉?故
曰∶夫苟太过,则斯为下矣。大抵治伤寒有法,与他病不同,条例审的,药进病除,七剂少瘥,生死立判矣。
古人
处方立论,曰可汗,曰可下,曰可温,曰和解,曰少与,曰急下,曰随证渗泄。与夫先温其里,乃发其
表,先解其表,乃攻其里。惟知者若网在纲,有条不紊,此固中者之事也。若班固所谓有病不服药。当得
中医。
许仁则以为守过七日,最为得计。此非宁可不及之意乎。
王叔和善脉,而且以承气为戒。
初虞世善方,而论
伤寒一节,且谓麻黄、桂枝,非深于其道则莫之敢为。又非所以为太过者之戒乎?论而至此,则知古人之立论
甚严。如伤寒汗、下、温之法,固自有定论矣。经云∶伤寒六、七日,
目中不了了,无表证,脉虽浮,亦
有可下者;少阴病二、三日,无表、里证,亦有可汗者。阴证
四逆,法当用温。而四逆有
柴胡、
枳壳,此岂
属诬哉?曰∶医在九流之中,非圆机之士,不足与语也。何者?脉虽浮,而可下者,无表
里证,谓六、七日
大便难也。藉使大便不难,其可轻下之乎?少阴病亦有可汗者,谓阴证初病,便属少阴,而
反发热。少阴本无热,今反发热者,是表犹未解,故用温药,微取其汗也。藉使身不发
热,其可轻汗之乎?四逆汤用姜附,四逆散用柴枳,一热一寒,并主厥逆,固不侔矣。然传经之邪,与
阴经受邪初病便厥者不同。故四逆散用药寒,主先阳而
后阴也;四逆汤用药热,主
阳不足而阴有余
也。其敢例视阴逆,一切温之乎?不特此耳,伤寒有始得病,其脉沉数,外证腹痛,口燥咽干,即为阳盛入
内之证。医当以下剂攻之,不可概以一、二日太阳而发表也。前所谓
阴证伤寒,初病以来,便见脉沉,厥冷
恶寒,更无头痛,即是少阴受病之证。医当以
干姜、
附子辈温之,又不可概以三阴传次,先太阴而后少阴也。张
仲景论曰∶日数虽多,但有表证,而脉浮者,犹可发汗;日数虽少,若有里证,而脉沉实者,即须下之。是日
数之不可拘也如此。
孙思邈曰∶服承气得利,谨勿中补。
热气得补复成,此所以言
实热也。王叔和有曰∶虚
热不可攻,热去则寒起,此所以言
虚热也。二人之言,殊途同归。是虚实之不可辨也如此。又况寒、温、热,
同实而不同名。暑、湿、风,异种而有兼病。
异气之相承,他邪之并作,表证中之有不可汗,里证中之有不
可下。三阴可温,而攻
积证者不同。表里俱见,与半表半里无表里有异,伤寒、伤风,脉证互
见。
中暑、热病,疑似难明。阳明本
多汗,而有反无汗之形;少阴本无汗,而有反自汗之证。或阴极发躁,
阳极发厥,
阴证似阳,
阳证似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又有
痰证,
食积、
虚烦,香港脚,证
似伤寒,不可以伤寒之法拘之。自非心领意会。达变知机,体认之精,发用之当,则纵横泛应,几何而不
昧哉?孔子曰∶可与适道,未可与立,未可与权。是说也,亦在夫人权之而已矣。